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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朴其父系黄埔军校二期毕业生,三期教官,国民党第四军教导团三营任职,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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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朴其父系黄埔军校二期毕业生,三期教官,国民党第四军教导团三营任职,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脱党。‘叛徒’怪不得政府不管哪?!是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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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是统战对象,我母亲的钱也是来源于台属台胞,如果不能得到贵院和县政府同情理解和支持,及时清算工程款,有可能造成很不利于构件和谐社会的国际影响(我仅仅说有可能),绝不是夸大事实要胁贵院和县政府,而是被逼无奈,实情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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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0多岁了。我儿子王旭东由于给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垫款施工(从2006年8月15日拿38万元整,2006年8月30日拿30万元,2006年9月12日拿12万元整)累计借款80万元,至今未还。现在家庭内部几个子女,因我只借给儿子,搞得矛盾重重,四邻不安。我就这么一个儿子,6年来过年过节在外躲债不敢探望我。有时还要让债主恐吓。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我作为台属台胞,晚年是这样的结果。试想改革开放前是政治压迫,改革开放后经济上又面临时是这样的结果。期盼党的光辉给我温暖,尽快扭转这种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状况. 王旭东你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孝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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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螺号123您说的话很尖锐,不是‘叛徒’是自动‘脱党’,没有出卖组织、同志。‘孝子’我谈不上,很对不起老母亲,惭愧啊! 谢谢您的关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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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为340万元。到2007年底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5%,所有费用由我方垫资。甲方于2007年底支付工程款87.8万元。之后第二任法院院长又支付5万元。第三任法院院长分三次支付了6.5万元。至今甲方共支付工程款合计99.3万元,尚欠24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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