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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贡培兴、成英强抢民财11年耍无懒拒不赔偿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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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hjl 发表于 2015-4-22 23: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兼任总指挥非法强拆 被拆者家产荡尽
  ——聚焦无锡市公民吴兴元家被非法强拆惨状
  吴兴元江苏无锡人,原来家住新区江溪街道坊前镇春明村北陈巷5号,10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致使其合法的产权房被荡平,其中经营的“无锡市坊前好太阳纺织材料加工厂”原材料等也损失殆尽。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自此走向了穷困没落。吴兴元说,其儿子在2003年6月30日被拆迁时18岁,现已27岁,前后10个年头,至今没有房子,连结婚都成了问题。
  吴兴元面对笔者,说起10年来的维权之路,真是一把辛酸泪啊!!原本对法律知之甚少的吴兴元,谈起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头头是道。
  吴兴元拿着厚厚的一摞资料对笔者说,他家遭遇的强拆,从始自终,无论是从拆迁手续、程序还是后来的司法程序和裁定,彻头彻尾的违法强拆和枉法裁判。为此,10年来他一直不屈的上访,但现实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
  扫荡式强拆
  2003年6月30日,对于吴兴元家是个黑色的记忆。这天早上9时许,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带着许多警察及拆房民工强行破门而入,其中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也相继涌入,强行搬走吴兴元家的财物。
  强拆持续了3个小时左右,两台挖掘机前后夹击,吴兴元家的住宅被夷为平地。在强势的拆迁队伍前,吴兴元一家欲哭无泪,悲愤填膺,半世财产和心血就此毁于一旦。
  在强拆过程中,吴兴元家的大部分家具被损坏,家中存放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知去向;强拆者用26辆卡车将吴兴元家小工厂里的纺织原材料和其它家庭财产强行搬运走。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在搬运途中由于没有人负责押车,一些高档的生活用品及财物被人拿走,甚至连大米也被掠走几百斤。
  吴兴元说,当时强拆现场很多人都看到,这些强拆者形同歹徒,把家中后宅内小工厂仓库里的纺织原材料弄得一片狼藉,大批捆扎好的白坯布被拉散拉破,大量纺织原材料散落一地,真丝布、毛线团满地滚落,装车时乱丢乱堆乱踩,在强运途中大量原材料被抛失掉。当吴兴元急火攻心,向法院副院长成英要求停止强行搬运纺织原材,以避免损失。该副院长却说“关我屁事”。据吴兴元估计,当时损失的纺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约30多万元。
  吴兴元妻子何永琼当时悲痛得嚎啕大哭,口吐鲜血,昏倒在地。
  吴兴元对笔者说,无论如何,我家的合法财产不应遭受如此粗暴对待。
  一场被质疑扫荡式或抢劫式的强拆,就这样在法院副院长成英的带领下轰轰烈烈的上演并“胜利”完成任务了。
  法院院长兼任总指挥的非法强拆
  吴兴元家的强拆,被广泛质疑和诟病的是身为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的成英兼任拆迁总指挥,主导一场没有合法性的强拆。
  群众反映,该拆迁貌似合法,有新区法院的裁定等“合法手续”作为令牌,执法程序看似无漏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据介绍,新区法院当日对吴兴元家实施的强拆是在一系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没有取得国有土地批准文件,没有将该幅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没有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被拆迁人吴兴元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而且,“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在本案中既没有拆迁主体资格也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没有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同时,法院在非法强拆时致使财物大量流失被盗损毁,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程序实体皆违法。
  令吴兴元匪夷所思和吃惊的是,2008年3月31日,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时发现,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在案卷里偷偷塞入“关于对吴兴元强制拆迁实施方案”,在该“讨论稿”中,吴兴元惊奇地看到关于其强拆一案的审判长成英,竟然是当年新区总公司和新区拆迁办组织的指挥组总指挥。吴兴元说,这明摆着是法院副院长成英和新区总公司董事长贡培兴串通一气,非法强拆。
  吴兴元在此前的庭审时曾提出让成英回避,但其赖着不走,依然主导审判工作。
  吴兴元说,这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的官司打到哪里都是个输;这严重违背了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原则。
  幸福家庭跌入穷困没落的谷底
  在强拆迁,吴兴元家经营着自己的小企业,企业效益不错,有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追求,一家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强拆之后,给吴兴元家经济上的损失是毁灭性的,原本富裕之家跌入了穷困没落的谷底,生活难以为继。
  据吴兴元统计,九年前的强拆给他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9年利息50多万元,9年多停产损失利润100多万元,业务全部中断,损失无形资产300多万元。自从强拆至今,吴兴元家没有一分钱收入,维权、生活和孩子上学等花费,家里积蓄已尽。
  按照市场价值,应该给予房屋安置补偿至今没有下落。江溪街道的干部曾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和吴兴元谈话,他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补偿,街道办不敢答应,谁也做不了主。吴兴元说,谁主导违法拆迁,谁来给我一个公道和安排安置补偿。
  吴兴元说,如今全家人背负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压力,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公民权益何以保障??
  吴兴元对拿着一张张照片对笔者说,自从2004年以来,他和家人的行踪都有人监视和盯梢,就象犯罪嫌疑人一样被监控;上访到北京,也有无锡当地工作人员截访。
  近10年的维权经历,让吴兴元懂得了什么是人权,他说,所谓人权,即公民权利,包括话语权、私有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对于他个人来说,这三项核心的权利,他几乎都没有。
  10年上访维权无果,公民权益何以保障??谁来解决拖了10年之久的非法拆迁案呢??
  短评: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亟待制度创新
  无锡市新区法院在2003年以“司法强拆”形式对吴兴元的住宅进行强拆,在时间段上,远远早于2011年由国务院颁布修改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的新拆迁条例,这本应成为法治原则践行的正面典型,然而,事实上该拆迁是由法院一手主导的罔顾事实且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典型违法强拆。
  按照有关的法规规定,该拆迁争议应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先行裁决,但新区法院绕开这一程序,把原本与被拆迁者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拆迁主体和诉讼主体予以确认,该案从程序和起点上就不合法不公正。程序和起点不合法不公正,何来判决结果的合法公正??何况在审理过程中又置基本的事实于不顾。程序不合法加上实体不公正,结果更是南辕北辙。
  从该强拆案看,其实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那只是形式不同,行政必须依法依然有公平,司法遵循法定程序及实事求是,也依然有正义,反之,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均达不到实质性的公平正义。
  公民权利即人权,人权由话语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等权利组成。综观被强拆者在这近10年的际遇,这三项权利可有一项是切实得到保障的呢??被强拆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害,其诉求无法在地方的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公开表达;其合法财产被荡尽无法得到安置补偿;其不断上访竟然被公开或半公开的监视、跟踪和软禁,人身失去自由。
  现行的体制机体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几近于零,这就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反思和关注,不得不对体制上的桎梏予以严重的关切。
  体制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本来就是因应于这些问题和矛盾,力求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
  被强拆者历经10年磨难投告无果,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应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不仅仅立足于解决个案,更在于推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变革以适应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有赖制度创新,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有赖制度创新。
  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区257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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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sss8 该用户已被删除
minsss8 发表于 2015-4-22 23: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依法治国,地方违法乱纪 ;
  中央执政为民,地方侵占民财;
  中央法治、地方乱治;
  依法治国在无锡空喊口号。
  请中央领导严查无锡政府、法院这些违法鬼!!
xzgha 该用户已被删除
xzgha 发表于 2015-4-22 23: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盼望书记的讲话能落到实处!!
hhhgmznl 该用户已被删除
hhhgmznl 发表于 2015-4-22 23: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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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名 发表于 2015-4-23 0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上访都是无锡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地方法院不按照法律办事造成的,只有不讲理的官员,没有不讲理的百姓。
tiantdouhh 该用户已被删除
tiantdouhh 发表于 2015-4-23 00: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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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bbah 发表于 2015-4-23 00: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长春开幕
  孟建柱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周强讲话 王儒林致辞
  
weiquannn 该用户已被删除
weiquannn 发表于 2015-4-23 0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莉新: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2013年07月10日 修改2013年07月10日  
  昨天,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莉新来到市信访局,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掌握群众诉求,协调解决矛盾问题。黄莉新强调,全市各级信访部门要把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整边改的重点工作来抓,创新思路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领导陈金虎、赵志新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座谈会上,黄莉新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市信访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要求各级信访部门主动顺应形势变化,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做好信访工作,为现代化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创新思路举措做好信访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新途径新办法,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研究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信访督导检查、信访案件评查、信访问题问责等制度;提高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着力打造阳光信访。二要维护群众利益做好信访工作。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三要强化基层基础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信访案件桩桩有人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信访工作。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畅通和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以扎扎实实的信访工作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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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quannn 该用户已被删除
weiquannn 发表于 2015-4-23 00: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
xinglhk 该用户已被删除
xinglhk 发表于 2015-4-23 00: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管委会非法强拆强抢民财耍无赖拒不赔偿
  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吴兴元一户537.22平方米合法房屋,在2003年拆迁时,当地政府竟然只给120平方米安置房,吴兴元不同意,无锡市新区管委会的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在没有依法征用土地;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吴兴元一户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没有依法裁决的情况下,竟然在2003年6月30日串通新区法院,并动用公安民警、保安和歹徒200多人,对吴兴元一户实施非法暴力强拆,并将吴兴元一户房屋内大量的合法财产和小工厂的大量纺织原材料,共计26大卡车,用法院的封条强行违法封存,封存后遭到大量盗失、灭失,封存至今已全部霉烂毁损,给吴兴元一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损失,吴兴元一户被拆得穷困潦倒、流离失所、无法生活,地方官员竟无一人问讯,吴兴元一户要求依法赔偿,新区管委会竟然串通新区法院枉法判决,耍无赖拒不赔偿!!请问:这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吗??是为人民服务吗??是让被拆迁人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变吗??
  更恶毒的是,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还串通新区法院副院长成英和庭长刘艳文违法枉法判决,将我们当时的财产照片和证明被盗窃的录音磁带、照片,从案卷里抽掉,并把我户537.22平方米的合法住宅房篡改成386.19平方米,写在判决书里坑害我们,克扣我们的房屋面积和补偿款,而且在枉法判决后,新区法院副院长成英和庭长刘艳文竟然还在判决书档案里偷塞进大量违法的假证据,,真是无耻到了极点!!难道这就是依法治国吗??
  非但如此,吴兴元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竟然拒收材料!!上访至今已11年,却毫无结果,至今没有得到依法解决!!,据此, 11年来,给吴兴元一户的财产和经济造成了1757万元的巨大损失!!以上事实铁证如山!!  
  吴兴元为了依法赔偿、挽回损失,分别从2003年、2005年、2007年和2008年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起诉,可法院竟然违法拒不立案;拖延至今已11年仍未立案,到北京上访,遭到地方政府派保安天天监视跟踪和拦截,甚至以办学习班的名义非法关禁12天,人民是有冤无处伸,依法治国在无锡空喊口号,法治社会荡然无存!!公民的合法财产竟然得不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这是[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人的耻辱。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央政府责令无锡市新区管委会,归还被抢去的房屋、财物,赔偿由此给我们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让我们过上抢房前的日子,让老百姓活命!!
  吴兴元电话:0510—88271359;市政府热线:12345.
  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区257号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