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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中国浙江省丽水市领导,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指导该彻底查查!!以便该案在你们的监视下,尽快得以再审,以维护法律的威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对万年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法人赖炉旦及其妻子王琼瑶涉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
丽水分公司王琼瑶伪造复印件卖一次,招致丽水分公司一货两卖,反复收取货款。向这样惊天冤案,恳求浙江省丽水市领导,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指导该彻底查查!!为维护国度的法律威严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随意受进犯,中国浙江省丽水市领导;查证后能通知我知道吗??我是一个普通的乌克兰律师。 乌克兰联系电话00380935669923 Best regards, Elena Zarumianyuk. zarumianuk斌律师涉嫌帮助当事人王琼瑶项雄珠伪造证据案;要求立案调查的紧急报告书 浙江省丽水市司法局: 举报人:徐云正,男,汉族,1964年1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6幢中东单元211室,并长期在乌克兰经商,现住乌克兰基辅市自由大街15号。 联系电话:乌克兰律师00380976869001 中国05782116295 犯罪嫌疑人:李建成,男,系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职务:主任,住所地: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三楼,联系方式:05782159272。 犯罪嫌疑人:楼斌,男,系浙江丽水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 举报事项:疑犯李建成与楼斌帮助当事人王琼瑶与项雄珠伪造证据,并向法院提供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犯罪行为。 请求事项:迅速依法对妨害司法行为的疑犯李建成与楼斌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徐云正是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及丽水分公司的股东,股份为50%。2012年1月份浙江丽水法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楼斌,帮助该分公司负责人王琼瑶编造虚假借条,启动虚假诉讼,企图骗取该分公司资产126万元,过程如下: 简要案情: 一、2009—2012年,万年县丽水分公司通过诉讼,有一笔130多万元货款在莲都区法院执行局。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建成律师楼斌律师与疑犯王琼瑶及赖炉旦属亲友关系,并长期包办他们所有的案件。在2008年10月份举报人徐云正要出国到乌克兰,王琼瑶说 “外债”还欠50多万元人民币。2008 年 10 月 8 日,徐云正在中国银行丽水市紫金路支行从其父徐松标存折中转出40万元至赖炉旦在该行的私人账户,委托其将该款交给公司并用于公司事务。举报人徐云正跟赖炉旦说这次到乌克兰可能一年才能回国;因此,赖炉旦与王琼瑶经预谋串通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李建成律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等法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法律事实,非法策划帮助下伪造证据以公司名义利用诉讼诈骗举报人钱款 1582390 元,利用“徐云正”签字笔迹复印件,李建成提交给法庭的两份所谓“出货对账单”,是采用伪造复印出来的复印件,上面举报人的签名也是李建成从别处移花接木复印过来的。李建成没有也根本就不敢将伪造的原件提交法庭核实,伪造内容通过打字复印的作案手段,其以一份落款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的结算草单,有徐云正签字笔迹为动机,伪造两份证据,两份落款日期为2008年7月8日的《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卖给余瑷艳、徐云正出货明细对帐单》的复印件。该三份对帐单中除了落款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的结算草单是原件外,伪造高手李建成其他两份落款日期多是同一日期2008年7月8日的《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卖给余瑷艳、徐云正出货明细对帐单》,均系不能提供原件,也没有原件可供核对相符的复印件,李建成以两份伪造的“万年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卖给余瑷艳、徐云正出货明细对账单”复印件以及最终没有作数的徐云正与赖炉旦对丽水分公司的初步清算草单为证据,以丽水分公司的名义向丽水莲都区法院起诉,要求举报人向公司支付莫须有的购箱包欠款 1582390 元。而法庭竟然在未通知举报人应诉并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举报人夫妇偿付虚构的 1582390 元货款。故本案涉嫌妨害司法伪造证据罪。 疑犯王琼瑶在疑犯李建成经心策划帮助下,在2008年12月份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向民间以高利息借款人民币30万元给李建成利用金钱收买并串通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法官策划帮助下,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没有原件把一份结算草单两份复印件委托;李建成用金钱开路只提供了一份温律司鉴所文鉴字第4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以证明三份帐单上“徐云正”的签名系本人笔迹;李建成一伙又以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的名义在2009年1月份又向民间以高利息借款人民币40万元利用金钱捕路收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法官,莲都法院于2009年4月17日受理立案,2009年8月17日公告,在公告期徐云正律师雷月平三次去莲都法院查旬。均没有余瑷艳、徐云正的案件。被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名字错误:“余爱艳”被打印成“余媛艳”。不要说当事人在国外看不到公告,就是看到了也不好随便“冒名顶替”去“对号入座”。 而主审法官梁三群知道余、徐两人在乌克兰经商。2009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2010年1月11日作出丽莲商初字第721号判决,凭一份结算草单两份伪造的复印件充当原件判决“余瑷艳、徐云正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丽水分公司货款人民币1582390元”因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梁三群等法官违背事实非法认定伪造的证据,而枉法裁判,给当事人造成158.2390万元的重大损失,故梁三群等法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赖炉旦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只上过2年书。这完全是李建成律师一手谋划用借钱开道串通法院梁三群法官。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诉讼,民事枉法裁判的刑事犯罪活动。 三,由于疑犯李建成帮助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诉讼事实清楚,并有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丽检民行抗字第3号民事抗诉书在案证实,伪造证据以公司名义利用诉讼诈骗举报人钱款 1582390 元,实际得逞934090 元。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等利用诉讼诈骗行为 遂败露,实际得逞934090 元货款在莲都区法院执行局。又拿不到这笔款;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等向民间以高利息借款连同高利息人民币100多万元要还,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又铤而走险,通过浙江丽水法和律师事务所好朋友楼斌律师 经两位大律师预谋,律师楼斌以万年县丽水分公司的名义编造了两张向项雄珠借款的虚假借条:虚构万年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曾向赖炉旦母亲项雄珠借款两笔共计 70 万元,并通过向丽水市莲都区法院起诉索要该虚构借款连同利息共计 126 万元,涉嫌利用诉讼诈骗的犯罪。楼斌大律师与李建成王琼瑶其母亲项雄珠共谋,虚构万年县丽水分公司曾于 2008 年 12 月 28日和 2009 年 1 月 1 日分别向项雄珠借款 30 万和 40 万,楼斌大律师伪造相应借据,并以70多岁老人项雄珠的名义于 2012 年初向丽水莲都区法院提起返回两笔借款连同利息共计 126 万元的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 3 月 28 日由叶晓秋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主办法官觉得此案蹊跷,质疑楼斌大律师原告项雄珠及王琼瑶。楼斌大律师与王琼瑶见通过诉讼骗取126万元的阴谋难以实现,遂向法院提出撤案申请,致使通过虚假诉讼诈骗126万元的犯罪目的暂时未能实现。后因举报人听闻了这一消息到法院去了解此事,楼斌大律师等利用诉讼诈骗行为 遂败露,在法官动员下楼斌王琼瑶撤回了起诉。 显然,法和律师事务所楼斌律师与王琼瑶合谋是一起已经实际实施最终未得逞的利用诉讼骗取丽水分公司巨额财产的又一起犯罪,请求公安机关对楼斌律师依法侦破此案,对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综上所述,举报人认为李建成与楼斌律师,王琼瑶与项雄珠之行为已触犯刑法第 266条之规定,构成共同诈骗犯罪,如果李建成与楼斌律师,王琼瑶与项雄珠虚假诉讼成功,举报人公司就要损失财产130万元,项雄珠就可以非法获利126万元。为此,特请求贵浙江省丽水市司法局依法对李建成、楼斌律师,王琼瑶、项雄珠立案侦查。 2012年7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