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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枉法裁判缺乏有效监督,就是目前法官敢于胆大包天枉法裁判的共性。上级法院不监督下级法院枉法裁判的个案,不但不查处,不纠正,反而互相包屁,支持袒护,同流合污。当前审判法官连法律都不顾,难道还怕中央出台一个又一个的司法解释吗??法院的这种做法把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伤害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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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们说了:法官眼花判错了案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纠正过来不就行了,老百姓也不会计较什么,他们是弱势群体,只想平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法官何必一定要不依不饶地顽固死死地坚守着自己错误的尊严,对无辜老百姓也不放过??何必一定要将大家都往北京赶??北京再大也装不下从全国各地跑去的人啊!!法官办错案不肯纠正是给北京给党中央给中央部门增加压力呀!!并且讲实话,这些年,法官也整穷了一部分人。为了一个冤案,别人要跑州走省赴京申诉,来来回回要花费多少钱呀!!年年月月一家子人也就家徒四壁整穷了。共和国改革开放初始,邓小平要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法官却要一部分人穷下去,这种反差多么令人啼笑皆非??中国统计贫困家庭人口,这将又会增加一大笔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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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官办案不如说是“办暗”,因为他没有证据伪造证据也能办得成案。可以说是有证据能判罪,沒有证据伪造证据也能判罪,这是当代法官聪明大脑的一大奇迹。
这里面法官在玩弄着欺骗人的手腕,存在着徇私枉法行为!!这种办案方法就叫“办暗”。 我现在才明白,法官是可以胡来的,是不受任何制约的:他们可以给你编织伪造罪名,虚构事实,强假给你的罪名,你再申辩也没用,律师再替你辩护,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只能是法官说了算,一条生命在他们眼里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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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有这么多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频频发生?? 对于有诸多重大疑点的冤假错案,下级法院有明显的弄虚作假,上级法院竟不认真复核案件更谈不上去追究责任人的枉法犯罪行为,这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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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正义公平的殿堂,要做到正义公平,证据就必须是事实,核心就是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如果你作伪证和刑讯逼供来取证,就不行。” 刑诉法修改后可能对取证工作会带来一定困难,但不能因为困难就回避。
如果司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按刑诉法操作造成冤假错案,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在,往往办了冤假错案,不受法律制裁,这样就会助长这种事情的发生。办了冤假错案,本身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才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试问:阜阳中院您根据什么判无罪之人??还有天理国法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