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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10位人大代表无权剥夺百万岱岳区群众城市公交出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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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兲丫i 发表于 2015-4-23 06: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波)到目前2月4日14时,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共提出议案47件,拟作议案处理的有6件。其中,来自东平代表团的10位代表联合提出了“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建议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将城乡公交发展纳入政府公益事业、纳入城市公共财政体系,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扶持政策和补贴。
城乡公交线路与城市公交发展极不均衡,后劲不足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便民、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据介绍,目前我市已开通201路泰安至化马湾、301路泰安至满庄、206路泰安至徂徕、207路泰安至大汶口等4条城乡公交干线及化马湾至龙湾地质公园等8条镇村公交支线,覆盖了80余个行政村,在泰城南部初步构建起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网络。城乡公交的运营,改善了沿线40余万名群众的出行条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降低了居民出行成本,切实将惠民生、合民意落到了实处,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和当地乡镇政府的高度赞誉。
但是,由于目前经营界限不明、扶持标准不一、财政补贴不到位,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发展极不均衡,城乡公交发展后劲不足,不仅难以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而且极不利于企业发展、行业稳定和社会和谐。
城乡公交纳入政府公益事业,给予政策、财政扶持
东平代表团的10位代表建议成立由市政府牵头,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泰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完善场站建设、税收、财政补贴、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机制支撑来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稳妥推进。城乡公交作为公共交通事业的组成部分,应将城乡公交纳入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大盘子”,明确界定城乡公交的公益性质,享受与城市公交相同的扶持政策和补贴。
同时,建议将城乡公交发展纳入城市公共财政体系,设立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列支城乡公交专项预算。政府投资购置公交车辆,由城乡公交运营企业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对城乡公交经营承担的政策性亏损及经营性亏损予以补贴;应设定的城乡公交站、停车场由当地政府负责建设。
反驳意见:
交通运输部交运发〔2011〕490号《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规定:“基本建成能力充分、方便快捷、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郊区主要乡镇,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的融合。”岱岳区作为地级市泰安市的市辖区,因此主要乡镇短途班线客运改造都应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并通过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全覆盖最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因此,按照交运发〔2011〕490号文件精神,具有一级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资质的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才是向泰安城区周边乡镇延伸城市公交线路实现与短途班线客运融合的主体,而不是由主管部门用行政手段硬性指定泰安交运集团出资成立私营性质的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所有岱岳区的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并且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前身泰安人民汽车公司成立了市郊车队,以火车站广场为始发站开辟了8条面向岱岳区(郊区)的城郊线路:东部角峪、范镇开通21路,西南部马庄开通27路,南部大汶口开通25路,东南部化马湾开通23路,西部道朗开通28路、夏张开通30路、东北部山口开通21路。因此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历史层面,由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开通到岱岳区各乡镇的城市公交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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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德移民 发表于 2015-4-23 06: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论坛主发这贴是啥意思??代表谁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