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王恒旺 - 

致法官郭云红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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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艰难,社会黑暗!!1111
起哦我就去 该用户已被删除
起哦我就去 发表于 2015-4-25 01: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撼社会的“亡者归来”直至这起假案冤案,显示了我国证据制度的滞后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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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在检察官手里可以捏圆又可以捏扁,可以搓长又可以揉短的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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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司法何时才能走上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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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像这样的案还少吗,这些执法的人个个都是这样黑白颠倒,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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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需要维护......
程工9 该用户已被删除
程工9 发表于 2015-4-25 02: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交通部、卫生部、中残联:
  作为一个残疾人,一直在想可以合法的申领到驾驶证。09年7月开始的对公安部第91号令修改的意见征集,我也提交了自己的建议。
  2009年12月16日,有关残疾人驾车的新规出台,当我仔细阅读全部内容,留给我的的是深深的失望!!
  之前我也调查研究过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交通管理政策,象我这样的身体情况是完全可以申请到小型汽车的驾驶证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任何的改装的,为什么到了国内就不可以了呢??为什么111号令都可以把需要很多部门协调的肢残人士驾驶条件放宽而忽视了更简单容易操作的我们这类人群了呢??我给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车管科打过多次电话,接待我的是一个普通的办事员,他只能表示理解和支持,但是对具体的时间表和推进人员的信息却不清楚。我给卫生部去过电话,咨询是哪个部门在调查研究关于残疾人驾驶的身体条件的评估,得到的答复是不知道。我给残联去电话,结果告诉我说我这样的条件不符合残疾的标准,他们无法帮我。
  法律是制订出来让人遵守的,但是很多实际合理的现实却不合法,只能“被违法“,请注意:不是行为人主观故意冒犯法律的尊严,而是迫不得已的去违反。这样一来,法律的尊严又是怎么体现??如果尊重了法律的尊严,那么个人的平等权利靠什么来维护呢??我国的宪法明白的写着要保护和尊重残疾人合法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而这部法令却残酷的剥夺了我们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迫使我们“被违法”。其实仔细想想也能理解为什么制订这部法令的立法者会忽视了残疾人的权益,因为他们是健全人,他们是无法理解和体会残疾人的痛苦,他们想当然的认为残疾人驾驶技能就一定会比他们差,允许上路一定会造成很多道路交通事故。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样的行为和未经审判就直接处死罪犯本质是一样的,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很多残疾人有驾驶能力和需求,但是无法获得合法的驾驶资格,只能偷偷摸摸开车,一旦出了事情,一定是逃逸,甚至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为什么他要逃??因为他无证驾驶,他获不到保险理赔,而且在所有的罪名前面还要加上一条:无证驾驶!!生物之本能乃是趋利避害,为了那可能侥幸存在的一线逃脱的希望,他只有逃。我看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一个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有8000多万残疾人。其实这个数据还是少了,因为比对残联的评判标准,很多人都无法被评定为残疾人,这个隐性的数字是多少,谁也不知道,但是我想应该不低于2000万人吧。据此算来,中国残疾人口占到总人口的十二分之一之多,这个基数不可谓小吧,如果这个群体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重视和尊重,那么也将会是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和谐社会我以为,乃是让这个社会的每个成员有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渠道。但是很遗憾的是,将要施行的公安部第111号令并没有为被忽视的群体留出一个诉求的通道。我也跟相关部门建议过,其实想在这部法令里枚举所有可能的身体残疾情况是不可能的,那些没有被列入考虑的残疾人只能再次被歧视和剥夺本来应该属于他们的权利。在这里,草民无法揣摩政策制订者的意图,或许海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他们去借鉴,通行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由申请者本人填写申请表,然后交给管理部门安排培训考试,在填写申请的时候,就会区分健全人和残疾人,健全人是直接会被批准,残疾人会被要求去一个类似卫生部门的机构去做一个驾驶能力的身体检查评估,来确认申请者有无驾驶的能力和需要对车辆进行怎样的改装等辅助设施。遗憾的是我们在期待已久的新部令上并没有看到类似这样的渠道被留出。我在网络论坛看到了有人开心有人悲伤,开心的是那些有幸和新规那些近乎医学标准的规定吻合的朋友终于可以合法申领驾驶证,更多的是悲伤和失望的朋友,同时一些朋友的留言让我看到了未来出现悲剧的迹象。以下文字摘自一个朋友的留言:
  “这次有关残疾人驾车的新规出台后,要等更多针对残疾人驾车的政策放宽,让更多残疾人能办理驾照,不知又要到猴年马月了。生命是有限的,我也决定不再等待,去买一辆轿车,因为我的生活需要它,我要象健全人一样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我会尽量小心,如果某一天不是因为我的责任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照驾驶的负面影响,如果制裁措施让我无法承受时,我不排除用极端的手段,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争取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惜牺牲自己。”
  难道我们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非要出现暴力抗争事件才可以被重视吗??希望我们的政策制订的相关人士学者们多多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权益,也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在此,恳请第111号令给我们留出一条路,一个希望!!
  建议: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早日放开对有实际驾驶能力的残疾人的驾驶证申领的身体评估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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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淮阴区司法系统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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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不公,政府是把老百姓望绝路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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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王恒旺 发表于 2015-4-25 02: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法.理无理.民生民权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