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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盗贡培兴、成英强抢民财11年耍无懒拒不赔偿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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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gha 发表于 2015-4-25 08: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兼任总指挥非法强拆 被拆者家产荡尽
  ——聚焦无锡市公民吴兴元家被非法强拆惨状
  吴兴元江苏无锡人,原来家住新区江溪街道坊前镇春明村北陈巷5号,10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强拆,致使其合法的产权房被荡平,其中经营的“无锡市坊前好太阳纺织材料加工厂”原材料等也损失殆尽。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自此走向了穷困没落。吴兴元说,其儿子在2003年6月30日被拆迁时18岁,现已27岁,前后10个年头,至今没有房子,连结婚都成了问题。
  吴兴元面对笔者,说起10年来的维权之路,真是一把辛酸泪啊!!原本对法律知之甚少的吴兴元,谈起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头头是道。
  吴兴元拿着厚厚的一摞资料对笔者说,他家遭遇的强拆,从始自终,无论是从拆迁手续、程序还是后来的司法程序和裁定,彻头彻尾的违法强拆和枉法裁判。为此,10年来他一直不屈的上访,但现实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一家人几乎陷入绝望。
  扫荡式强拆
  2003年6月30日,对于吴兴元家是个黑色的记忆。这天早上9时许,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带着许多警察及拆房民工强行破门而入,其中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人员也相继涌入,强行搬走吴兴元家的财物。
  强拆持续了3个小时左右,两台挖掘机前后夹击,吴兴元家的住宅被夷为平地。在强势的拆迁队伍前,吴兴元一家欲哭无泪,悲愤填膺,半世财产和心血就此毁于一旦。
  在强拆过程中,吴兴元家的大部分家具被损坏,家中存放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知去向;强拆者用26辆卡车将吴兴元家小工厂里的纺织原材料和其它家庭财产强行搬运走。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在搬运途中由于没有人负责押车,一些高档的生活用品及财物被人拿走,甚至连大米也被掠走几百斤。
  吴兴元说,当时强拆现场很多人都看到,这些强拆者形同歹徒,把家中后宅内小工厂仓库里的纺织原材料弄得一片狼藉,大批捆扎好的白坯布被拉散拉破,大量纺织原材料散落一地,真丝布、毛线团满地滚落,装车时乱丢乱堆乱踩,在强运途中大量原材料被抛失掉。当吴兴元急火攻心,向法院副院长成英要求停止强行搬运纺织原材,以避免损失。该副院长却说“关我屁事”。据吴兴元估计,当时损失的纺织原材料直接经济损失约30多万元。
  吴兴元妻子何永琼当时悲痛得嚎啕大哭,口吐鲜血,昏倒在地。
  吴兴元对笔者说,无论如何,我家的合法财产不应遭受如此粗暴对待。
  一场被质疑扫荡式或抢劫式的强拆,就这样在法院副院长成英的带领下轰轰烈烈的上演并“胜利”完成任务了。
  法院院长兼任总指挥的非法强拆
  吴兴元家的强拆,被广泛质疑和诟病的是身为无锡市新区法院副院长的成英兼任拆迁总指挥,主导一场没有合法性的强拆。
  群众反映,该拆迁貌似合法,有新区法院的裁定等“合法手续”作为令牌,执法程序看似无漏洞,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据介绍,新区法院当日对吴兴元家实施的强拆是在一系列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没有取得国有土地批准文件,没有将该幅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没有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被拆迁人吴兴元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而且,“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在本案中既没有拆迁主体资格也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没有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同时,法院在非法强拆时致使财物大量流失被盗损毁,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程序实体皆违法。
  令吴兴元匪夷所思和吃惊的是,2008年3月31日,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时发现,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在案卷里偷偷塞入“关于对吴兴元强制拆迁实施方案”,在该“讨论稿”中,吴兴元惊奇地看到关于其强拆一案的审判长成英,竟然是当年新区总公司和新区拆迁办组织的指挥组总指挥。吴兴元说,这明摆着是法院副院长成英和新区总公司董事长贡培兴串通一气,非法强拆。
  吴兴元在此前的庭审时曾提出让成英回避,但其赖着不走,依然主导审判工作。
  吴兴元说,这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的官司打到哪里都是个输;这严重违背了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原则。
  幸福家庭跌入穷困没落的谷底
  在强拆迁,吴兴元家经营着自己的小企业,企业效益不错,有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追求,一家其乐融融幸福美满。
  强拆之后,给吴兴元家经济上的损失是毁灭性的,原本富裕之家跌入了穷困没落的谷底,生活难以为继。
  据吴兴元统计,九年前的强拆给他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间接经济损失9年利息50多万元,9年多停产损失利润100多万元,业务全部中断,损失无形资产300多万元。自从强拆至今,吴兴元家没有一分钱收入,维权、生活和孩子上学等花费,家里积蓄已尽。
  按照市场价值,应该给予房屋安置补偿至今没有下落。江溪街道的干部曾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和吴兴元谈话,他们认为按照目前的市场价补偿,街道办不敢答应,谁也做不了主。吴兴元说,谁主导违法拆迁,谁来给我一个公道和安排安置补偿。
  吴兴元说,如今全家人背负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压力,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公民权益何以保障??
  吴兴元对拿着一张张照片对笔者说,自从2004年以来,他和家人的行踪都有人监视和盯梢,就象犯罪嫌疑人一样被监控;上访到北京,也有无锡当地工作人员截访。
  近10年的维权经历,让吴兴元懂得了什么是人权,他说,所谓人权,即公民权利,包括话语权、私有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对于他个人来说,这三项核心的权利,他几乎都没有。
  10年上访维权无果,公民权益何以保障??谁来解决拖了10年之久的非法拆迁案呢??
  短评:
  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亟待制度创新
  无锡市新区法院在2003年以“司法强拆”形式对吴兴元的住宅进行强拆,在时间段上,远远早于2011年由国务院颁布修改以“司法强拆”取代行政强拆的新拆迁条例,这本应成为法治原则践行的正面典型,然而,事实上该拆迁是由法院一手主导的罔顾事实且严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典型违法强拆。
  按照有关的法规规定,该拆迁争议应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先行裁决,但新区法院绕开这一程序,把原本与被拆迁者没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拆迁主体和诉讼主体予以确认,该案从程序和起点上就不合法不公正。程序和起点不合法不公正,何来判决结果的合法公正??何况在审理过程中又置基本的事实于不顾。程序不合法加上实体不公正,结果更是南辕北辙。
  从该强拆案看,其实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那只是形式不同,行政必须依法依然有公平,司法遵循法定程序及实事求是,也依然有正义,反之,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均达不到实质性的公平正义。
  公民权利即人权,人权由话语权、财产权和人身自由等权利组成。综观被强拆者在这近10年的际遇,这三项权利可有一项是切实得到保障的呢??被强拆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害,其诉求无法在地方的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上公开表达;其合法财产被荡尽无法得到安置补偿;其不断上访竟然被公开或半公开的监视、跟踪和软禁,人身失去自由。
  现行的体制机体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几近于零,这就不得不引起社会的反思和关注,不得不对体制上的桎梏予以严重的关切。
  体制的变革和制度的创新本来就是因应于这些问题和矛盾,力求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
  被强拆者历经10年磨难投告无果,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应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不仅仅立足于解决个案,更在于推动制度创新和体制变革以适应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有赖制度创新,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有赖制度创新。
  家住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区257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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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gha 发表于 2015-4-25 08: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指挥强拆,仅凭“伪证”即吴兴元一家十年血泪史
  文章来源:中国反腐快报网
  2012-05-20  来源:中国反腐快报网网友提供
光明shu 该用户已被删除
光明shu 发表于 2015-4-25 08: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的违法鬼!!
重庆王爷 该用户已被删除
重庆王爷 发表于 2015-4-25 09: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以非法暴力强拆剥夺人权、物权和诉权
  一、无锡新区政府勾结黑法院非法强拆、强抢民财、耍无赖拒不赔偿
  强拆!!给美丽富饶的无锡罩上了一层阴暗的面纱,给许多安居乐业的百姓带来了无比的痛苦、泪水和灾难!!在历史的长册上留下了斑斑血迹!!
  我们是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前镇春明村北陈巷5号的个体工商户,我们一家三个人,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是先进工作者,是优秀的计划生育户,我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号召,35岁结婚,生有一个孩子,与所有同龄人相比,真正实现了少生一代人的目标,其他跟我同龄的人都是儿、女、孙、媳满堂,早已成了七口、八口之家。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在2003年无锡新区大拆大建的狂潮中吃了大亏,受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当时国家的政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拆一还一的产权调换,因此,我家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理应得到拆一还一,但是,新区管委会和坊前拆迁办只肯安置我户120平方米安置房,等儿子结婚后老子就没地方住了,而这些地方贪官们是手握大权,暗箱操作,亲戚朋友多分平价房,对无权的百姓是百般克扣,面对这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权力交易,权钱交易,我们是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安置210平方米安置房,可这些地方贪官根本就不跟你讲道理,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无锡市新区管委会以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名义把我户告上了法庭,于2003年6月30日,在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没有依法征用土地,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我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进行拆迁裁决、没有依法向公正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情况下,勾结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成英,共同违法,非法强拆了我户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和合法的私营企业“好太阳纺织材料加工厂”。并且以权代法,用法西斯强盗手段强搬了我们的全部合法财产,而且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我们的合法财产在强运途中大量抛失,法院副院长成英漠视法律,滥用权力,竟然用法院的封条将我户26大卡车的财物全部封存起来,拒不交给我户,导致被封财物在后来大量被盗失、灭失,全部霉烂毁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
  从2003年6月30日非法强拆到现在2012年,10年多来物价上涨了五倍多,当时坊前的商品房每平方米是1300元,我们140多万元可以买10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在每平方米商品房是6000元到8000元,我们140多万元现在只能买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货币贬值,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乘五倍;十年停工停产,业务单位全部被中断,537.22平方米的合法房屋,当时140多万元财产按百分之十的集资款利息计算,我们被非法强拆十年!!
  非法暴力强拆给我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经济损失!!使得我们原本富裕的家庭穷困潦倒,身无分文,生活十分困难,这是无锡市新区管委会和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给我户降临的一场前所未有的特大灾难,在这场灾难中我们遭受了无比的痛苦和磨难。
  那是2003年6月30日上午9点钟,法院副院长成英带领大批警察和拆房民工来到我家门口,叫我立即搬出,并宣布强行拆迁,成英指使两名法警猛力蹬破我家大门,大批歹徒一拥而入,强行闯进我家住宅,抢搬我家财物,致使大部分家具被损坏,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均被盗走,法院副院长成英叫来十多名警察把我们一家三个人拉住不放,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不让我们看好自己的财物,非法剥夺我们的人权,这些歹徒把我家后宅内小工厂仓库里的纺织原材料弄得一塌糊涂,残踏的面目全非,大批捆扎好的白坯布被拉散拉破,大量纺织原材料散落满地,真丝布、毛线团满地抛滚,装车时乱丢、乱堆、乱踏,不带绳索就拉走,在强运途中大量被抛失掉,当时我的心是万分的火急,急得我向法院副院长成英大声高喊:“给我停止强搬,把沿途抛在公路上的纺织原材料和真丝布包赶快派人和车去把他给我捡回来,这是我的血汗钱!!”可是,法院副院长成英却冷酷地说:“关我屁事,我还来管你这些。”就这样,掉在公路上的大量纺织原材料和真丝布包被过路的车辆和外地人捡走了,简直是惨不忍睹,估计当时抛失的原材料的直接经济损失约有30多万元,妻子急得嚎啕大哭,叫天天不应,呼地地无声,惨不忍睹的场面把妻子何永琼急倒在地,口吐鲜血,丧失人心的法院副院长成英,残酷地叫来4名女警察把妻子强行拖走了,还被关押在新区法院,到中午12点钟,成英叫来两台挖泥机前后夹攻,强行将我户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全部掏毁。在运输途中由于没人押车负责,值钱的衣服和高档生活用品被车上人大量盗走,甚至连大米也被偷盗走600多斤。我家所有的财产和小工厂原材料被法院副院长“成英”用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全部封存在春明村委内的锅炉房里,封门锁库,不肯交给我们一家人,一直封存到现在还不肯清点赔偿,不肯归还给我们。沉重的打击,当时我们夫妻俩痛苦地击倒了十多天,2003年6月30日,这个黑色的日子,将让我永远不能忘记,成英这个法西斯的女恶魔,总有一天要受到法律的审判,罪责难逃。副院长成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强制搬出的财物,应该交给被执行人。”但是没有肯交给我们,被她违法封存了,共计26大卡车。
  违法侵权,理应按《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强制拆迁后,我们夫妻俩多次找副院长成英和审判员刘艳文要求实事求是清点赔偿,全部归还给我户,可副院长成英、刘艳文却死活不肯清点赔偿,我们急切地指出,被封存的纺织品和纺织原材料已经霉烂,可她们是死不承认。为了伸张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无奈,我只好赴京上访,2003年8月19日上访了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接待人员说:一定帮你把上访材料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好,8月26日上访建设部时,信访室同志明确批示:“拆迁许可证必须是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格式;无锡新区拆迁违规,拆迁许可证不是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格式,必须按国务院305号令及省有关规定给予安置补偿。”
  回锡后,我们把建设部的批示递交给了法院,可是,新区法院跟新区地方政府串通一气,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对于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建设部的批示根本不放在眼里,无奈之间,妻子是嚎啕大哭,泪水哭干了,等来的是痛苦和叹息,强拆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大的悲惨,损失了我们半辈子的心血,我们累死累活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就这样被他们毁于一旦,精神上的刺激是前所未有的,是有生以来从未尝过的痛苦,强拆给我们带来了常人难以忍受的苦难。
  受害人:吴兴元,电话0510-88271359
zhangh1042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zhangh104207 发表于 2015-4-25 09: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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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yuan2012 发表于 2015-4-25 09: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依法治国,地方违法乱纪 ;
  中央执政为民,地方侵占民财;
  中央法治、地方乱治;
  依法治国在无锡空喊口号。
  请中央领导严查无锡政府、法院这些违法鬼!!
youyuan2012 该用户已被删除
youyuan2012 发表于 2015-4-25 09: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依法治国,地方违法乱纪 ;
  中央执政为民,地方侵占民财;
  中央法治、地方乱治;
  依法治国在无锡空喊口号。
  请中央领导严查无锡政府、法院这些违法鬼!!
光明shu 该用户已被删除
光明shu 发表于 2015-4-25 09: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上访都是无锡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地方法院不按照法律办事造成的,只有不讲理的官员,没有不讲理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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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rmdyq 发表于 2015-4-25 09: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无锡市新区管委会非法强拆强抢民财耍无赖拒不赔偿
  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吴兴元一户537.22平方米合法房屋,在2003年拆迁时,当地政府竟然只给120平方米安置房,吴兴元不同意,无锡市新区管委会的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在没有依法征用土地;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吴兴元一户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没有依法裁决的情况下,竟然在2003年6月30日串通新区法院,并动用公安民警、保安和歹徒200多人,对吴兴元一户实施非法暴力强拆,并将吴兴元一户房屋内大量的合法财产和小工厂的大量纺织原材料,共计26大卡车,用法院的封条强行违法封存,封存后遭到大量盗失、灭失,封存至今已全部霉烂毁损,给吴兴元一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损失,吴兴元一户被拆得穷困潦倒、流离失所、无法生活,地方官员竟无一人问讯,吴兴元一户要求依法赔偿,新区管委会竟然串通新区法院枉法判决,耍无赖拒不赔偿!!请问:这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吗??是为人民服务吗??是让被拆迁人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变吗??
  更恶毒的是,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还串通新区法院副院长成英和庭长刘艳文违法枉法判决,将我们当时的财产照片和证明被盗窃的录音磁带、照片,从案卷里抽掉,并把我户537.22平方米的合法住宅房篡改成386.19平方米,写在判决书里坑害我们,克扣我们的房屋面积和补偿款,而且在枉法判决后,新区法院副院长成英和庭长刘艳文竟然还在判决书档案里偷塞进大量违法的假证据,,真是无耻到了极点!!难道这就是依法治国吗??
  非但如此,吴兴元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访申诉,最高人民法院竟然拒收材料!!上访至今已11年,却毫无结果,至今没有得到依法解决!!,据此, 11年来,给吴兴元一户的财产和经济造成了1757万元的巨大损失!!以上事实铁证如山!!  
  吴兴元为了依法赔偿、挽回损失,分别从2003年、2005年、2007年和2008年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起诉,可法院竟然违法拒不立案;拖延至今已11年仍未立案,到北京上访,遭到地方政府派保安天天监视跟踪和拦截,甚至以办学习班的名义非法关禁12天,人民是有冤无处伸,依法治国在无锡空喊口号,法治社会荡然无存!!公民的合法财产竟然得不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这是[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人的耻辱。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中央政府责令无锡市新区管委会,归还被抢去的房屋、财物,赔偿由此给我们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让我们过上抢房前的日子,让老百姓活命!!
  吴兴元电话:0510—88271359;市政府热线:12345.
  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区257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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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mbbah 发表于 2015-4-25 09: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地方政府违法透顶无人管,老百姓到何处伸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