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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高新区土地出让非净地挂牌 未完成旧房拆除的土地已被成功地挂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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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lihoub 发表于 2015-4-25 08: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土地出让非净地挂牌
  未完成旧房拆除的土地已被成功地挂牌出让 开发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一宗未完成村民旧房拆除的土地竟被成功地挂牌出让,当地国土部门却以“该项目用地以非“净地”出让可以解决村民房屋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可以减少拆迁安置过渡期,解决村民找过渡期安置房的困难,节省拆迁安置费用,是一项利村利民的好事”加以解释。

  在国土资源部三令五申土地必须“净地”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背景下,这样的事情发生就在鹰潭市高新区。

  同时,该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竟得人——鹰潭常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在没有依法办理各种手续的情形下,就已经在迫不及待地动工开发“都市港湾”楼盘。

  村民房屋未拆已卖地

  江西省土地交易网信息显示,该宗编号为号的土地,位于高新园区40号路以南、38号路西侧,使用权面积68040.17平方米平方米。该地块被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时,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了土地出让公告及开始挂牌。

  2013年7月3日,该宗土地被鹰潭常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起始价3400万元摘牌。
  信息显示,该宗土地共需拆迁总面积约37000平方米。到该宗土地挂牌时,实际完成拆迁房屋数占总拆迁面积的8.11%。仅有位于宗地的几栋私有房屋签订了拆迁协议,其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
  


  这宗原有大部分旧房至今仍未完全拆除的土地,为何能成功挂牌出让??而国土资源部的规定要求,土地必须“净地”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江西省也曾出台“土地使用权应严格落实净地出让“的规定。

  对此,当地国土部门却以“该项目用地以非“净地”出让可以解决村民房屋拆迁补偿资金来源,先建安置房再实施拆迁可以减少拆迁安置过渡期,解决村民找过渡期安置房的困难,节省拆迁安置费用,是一项利村利民的好事”加以解释。

  出乎意料的是,虽有多人多次多方向当地国土部门投诉,该村大部分村民房屋至今仍未能真正地实施拆迁。

  据相关方面透露,由于该宗地的地段较好,又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享受免交建设、销售环节各种税费的优惠。该宗地出让一事经该村村小组与当地政府多方协调,鹰潭常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获得了该宗土地。

  到目前目前,该村村民的大部分旧房的拆迁仍然未能让相关各方看到一丝希望的曙光。但宗地内的“都市港湾”项目的开发却在如火如荼地推进。

  蹊跷的是,正在开发的该项目,却没有按法规悬挂规划公示牌。九月初,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在市政府网站回复市民咨询时称:“经我局行政服务科反馈,“都市港湾”楼盘截止到我们回复日期并没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鹰潭市规划局也称“都市港湾项目系结合房地产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属民生工程。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士评审,其它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近日,鹰潭市国土局在市政府网站回复市民咨询时称:经查,“都市港湾”楼盘为湾里杨家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我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竟得人为鹰潭常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因拆迁尚未完成,暂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可见,该“都市港湾”楼盘将来也不一定完全确保业主能及时获得《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非”净地“挂牌出让就已违规,又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形下动工开发.不禁要问,是谁授予了这样大的权利,以致该房地产建设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与部门规章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