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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时代地产珠海平沙时代花园项目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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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受害者 发表于 2015-4-25 0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号称珠海平沙标杆性住宅项目的时代花园,于2013年开始销售,并以“全人车分流”及“游泳池”为卖点做宣传:
2015-3-6 17:1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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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 11:4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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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2015年2月起,部分业主赫然在高栏港规划分局的公示网站发现开发商的变更之前报建项目的公示,
2015-3-3 14:0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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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此,业主们才恍然大悟,所谓的“全人车分流”,“游泳池”,都是违建物!开发商在建设局报建的,并没有游泳池,游泳池位置报建的是停车位,如上图上半部分红色所示,小区内赫然有几百个停车位,如此,何来全人车分流?开发商已经涉嫌欺诈销售!
也许是为了掩饰这个欺诈,也许是现在社会风气趋好及政府老虎苍蝇一起拍的压力,开发商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伙同律师伪造了《利害关系人意见书》,声称:
    到目前2015 年1 月18 日,已经购买时代花园物业单位1441户,当属规划变更利害关系人,珠海市胜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项目地面停车位变更一事征求上述厉害关系人的意见,实际回收《利害关系人意见书》1416份,其中1413份选择选项,表示同意变更,同意率为98.1%。向高栏港规划分局提请变更原有规划,申请将小区内的停车位变更到小区的四周。
2015-3-3 14:0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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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种欺上瞒下的伎俩,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就算是顺利通过了变更,但是小区四周原本属于全体业主的绿化公共区域,则变成了停车位,而且其标榜的国际顶配泳池,也仍然属于违建,不见于新的规划中,为此部分业主自发到开发商询问情况,开发商一纸承诺对应:
2015-3-2 11:3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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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业主们已经不再相信开发商,正在团结起来,一方面向高栏港规划分局反应并没有收到《利害关系人意见书》,并没有同意变更,一方面向开发商质疑14条问题:
2015-3-2 12:09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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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回应将于3月3日晚回应相应问题,届时,将拭目以待,跟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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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原定在3月3日晚回应相关问题的约定,被无意外的各种借口拖延,业主收到开发商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告知由于主管领导出国考察,原定时间推迟到3月9日!但开发商在规划局申请变更的公示截止时间是3月4日,故业主们并不认同开发商单方面推迟回应的时间,决定按既定时间于3月3日晚7点开始在时代花园售楼部聚集:
2015-3-4 10:0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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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晚7点30分左右,时代售楼部里,已经聚集了上百名业主,大家都在热心填写及收集业主们并没有收到开发商所谓的《利害关系意见书》的质疑资料,准备提交给高栏港规划分局。
      至晚上8点前,开发商代表通知业主去二楼会议室协商:
2015-3-4 10:0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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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面对业主们早前提出的14条问题,特别是面对业主们:
1)开发商欺诈销售,在规划局报建的跟他们宣传的

严重不符!
2)开发商伙同律师伪造文书,全体业主被代表,在规划局申请变更报建项目,   

侵犯业主权益!
的两点质疑,开发商顾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应!
协商进行一个多少小时,毫无意外,开发商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的答复或回应,
于是业主们决定把对开发商在规划局的变更申请中的《利害关系意见书》的质疑材料递交规划局,以待规划局能收到的真实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审批。
     另外,开发商又再次回应将于3月9日回应相关问题,希望这次不再是拖字诀的缓兵之计,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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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递交质疑开发商《利害关系人意见书》材料的业主,陆续收到高栏港规划分局的电话,电话内容大概是:是否愿意把联系方式提交给时代花园的开发商?
不由得让业主们浮想联翩:这是要各个击破了吗?
开发商如果真有诚意,还是好好想想3月9日如何如约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不要浪费时间,一个一个接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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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业主们如约到达时代花园的售楼部,首先的感觉就是:哇塞,开发商严阵以待啊!售楼部门口两边被用栅栏间隔成一条窄路,四个保安壮小伙昂首分列两边,然后要想进去要验明身份才会放行:
2015-3-10 11:2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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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架势,咋有个下马威的感觉呢?但是业主维权的决心吓不倒,依然有两百左右的业主进入到售楼部:
2015-3-10 15:4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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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晚6点半左右,开发商的一个女主持选择在一个狭窄的部位,宣布解释会开始,伴随着四大金刚分立两侧,一个陈姓男,出现在大家面前,自称是时代开发商珠海,深圳公司的副总,受公司委托授权来负责这件事:
2015-3-10 11:5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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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其侃侃而谈,粉饰其宣传与报建不符,伪造业主同意书的事实,
总体思想就是宣传其现在努力做的,就是要兑现所宣传的承诺,是为了提升小区的品质,就是为了业主好!貌似是时代开发商这次没有做错,反而给了业主们很大的恩惠了,这种偷梁换柱,混淆概念的解释,当然得不到业主们的认同,此陈副总发言完毕,立刻有业主要求发言,但是那位女主持以:必须要有代表出来,由代表才能发言为借口,拒不提供麦克风。业主们情绪激动了,本次维权,本是自发行为,何来的代表?现场每一位业主都有关心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由于部分业主急于质疑开发商,但又没有麦克风,纷纷向陈副总靠近发言,但此时分列的四大金刚想要阻止,此举几乎激怒了业主,现场气氛一度紧张:
2015-3-10 12:1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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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更有开发商女主持介绍说,由第三方: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发言。但一位自称信访办的同志的发言被要求提供麦克风的浪涛所淹没,现场僵持了十多分钟,最终麦克风出现了,面对业主们一针见血质疑有关1416份《利害关系人意见书》伪造问题,陈副总狡辩称不存在伪造,这个意见书是基于当初所签购房合同而统计的,因为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里有开发商可以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变更建设项目的条款。此回答令人费解,且不说这霸王条款与否,其递交给规划局的白纸黑字所谓收到1416份A选项的《利害关系人意见书》是真真切切的调查表,业主签署了吗?如果霸王条款合法,为何不直接出示这个霸王条款给政府管理机构去看?却还要去做这个1416份A选项的《利害关系人意见书》?说白了,政府根本就不认同你这个霸王条款,在规划局根本就通不过!
     面对无法自圆其说及说服广大业主,陈副总也不得不委婉的承认,开发商在操作上的确存在失误,但其们大打感情牌,说什么现在要业主们一起同舟共济,为了实现业主们想要的,看重的全人车分流,游泳池,相互配合,实现双赢!
     无语了,我们广大业主买房时,就是冲着开发商宣传的“全人车分流”及“顶配泳池”的标杆性住宅小区而去的,现在是开发商的过错,造成违建,居然还美其名曰:双赢!这是双赢吗?那本来就是业主应该得到的,现在被开发商搞丢了,好不好?这就是为了帮助开发商抹去在政府管理机构的违建嫌疑而已,还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针对本次在规划局的变更,由于开发商的违规操作,已经被高栏港规划分局否决,面对业主的追问到底要不要业主书面确认是否同意变更,陈副总承认面对未来的变更,将真实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但业主质疑由于本次事件发生,开发商已经严重损伤了业主对其的信任,要求开发商公示解决本次事件的整体方案,包括如何报建实现全人车分流,如何报建实现游泳池等问题,而不是像本次被否决的报建方案,里面二期的区域内,仍然有停车位,整个变更的方案里,仍然不见报建游泳池,并且要求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以保障业主的权益。
     在业主的追问下,陈副总告知,这个解决方案将在本周内出台,届时将通知到所有业主。
      业主们是善良的,3个多小时的解释会,没有看到任何实质性的东西,又要耐心等待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事后,在600多人的业主群里,更有业主指证有托混在业主里发言,误导业主,说什么只要开发商设法兑现了承诺,就不追究云云,其观点与开发商互相呼应!希望开发商真的有诚意,有诚信!切实保障业主的权益,不要像那句歌词唱的:热情已被你耗尽!不如走法律途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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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先:
☆☆政府管理机构规定的主合同第十条:
2015-3-11 09:2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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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霸王设立的合同附件第14条:
2015-3-11 09:20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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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交了买楼定金的准业主,才是弱势的,签订购房合同时,自己花费几百块律师费所雇佣的那个开发商安排的律师,根本就关心的他的雇主!众多的业主接收到的信息就是:签吧!签吧,合同都一样!于是乎,众多的业主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也好,对律师的信任也罢,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无奈,最终也只好签吧,签吧了!

     看到以上开发商诱导业主签订的推翻政府所规定第十条的霸王补充协议时,有没有一种开发商预谋已久的感觉呢?有没有一种从开始就有一个设好的坑在等待着业主的感觉呢?
     
     是否很渴望知道开发商从2013销售开始时其宣传就与其在规划局的报建不符,为什么一直到2015年还不告知业主实情?为什么将近两年的时间,至现在1期即将在6月份交楼的时候才出台现在的变更规划?而且现在的这个变更规划依然是个半成品!因为他依然没有达到其宣传的“全人车分流”和“顶配泳池”!
     我们很想知道,开发商这样的做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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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中华邝超 发表于 2015-4-25 09: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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