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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擦打死人,检察院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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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措施 发表于 2015-4-25 10: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振强与2000年1月5日被海城市公安局西关派出所带走,并关入看守所,12日死亡,死者遍体鳞伤,并伴有大面积烫伤,手段之残忍旷古罕见。有辽宁省检察院技手术处副主任法医师王明彪及法医学教授张兴满,法医朱敏于2000年3月28日共同制定的法医鉴定书结论为:死者陈振强因四肢受钝性外力作用致大面积肌肉挫碎,坏死,液化,血肿形成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受害者家属到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控诉,要求严惩动手打死陈振强的凶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而鞍山市检察院却以无法查出凶手为由不予立案。鞍山市检察院复议也认为:陈振强的死虽然与受伤害有直接关系,但是无法查出致死陈振强的行为人,不立案是对的。陈振强死在公安局,外人谁有权利到那里打人?这么狭小的范围要是查起来易如反掌。为什么案件一压就是十四年?受害者家属经历磨难,到处喊冤。辽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坐视不理,受害者家属回丽艳被逼到天安门前裸体抗议。当年海城市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郭朝忠与海城市公安局控申科科长徐茂成为了销毁证据,在回丽艳外出上访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私自到太平间将陈振强的尸体拉走火化,家属回丽艳带着儿子陈晨到公安局理论,公安局政委范小兵告诉回丽艳,爱上那告上那告,就你在海城还能翻天呀。回丽艳为了给丈夫申冤,从2001年开始进京上访。当年仅有12岁的儿子陈晨在上访中丢失,流浪7个多月步行回到了海城家中。回丽艳也被海城市公安局拘留10天。走投无路到天安门前裸体抗议。朗朗乾坤觅青天,铁证如山无人管,命案不立何事立,百姓到哪讨公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依法治国的方略,突出了法制的权威,在此背景下呼格吉勒图案得以申冤昭雪,聂树斌案也启动了再审程序,而陈振强惨死看守所的冤案却还是不予立案,鞍山市检察院如此胆大妄为,包庇凶手。此案能否调查,正是检验新一届中央能否真正反腐和实行法制的试金石受害者家属电话15164245059陈振强死在公安局,外人谁有权利到那里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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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娆654 发表于 2015-4-25 10:38:59 | 显示全部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