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农民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复制链接]

6

主题

-6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user58260111 发表于 2015-4-26 00: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四川南充嘉陵区花园乡12村(现因为要拆迁又叫嘉陵区都慰街道办)的村民。2014年我们那破土动工开始修建汽配工业园。总共规划是9054亩。就见一张规划图和这9054亩土地的使用告示。其他就无任何的国务院及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批文。以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更没有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征集村民意见。占用我们的基本农田就每亩补偿2700元的青苗费。随着工程的推进2015年2月26开始拆迁村民房屋了就一个南府函【2013】19号文件。和一张房屋征收补偿公告。而且就只有嘉陵区经营局的的公章。公告上告知是依照《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对我们房屋实施征收。村民就不明白了有耕地的农民何时成了棚户区。并告知村民现在要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每平米降500元。说是嘉陵区政府规定。当村民要求看嘉陵区政府规定文件时拆迁官员答道:就是南府函【2013】19号文件。其他没有。更可笑的是我们村的集体加工坊和我村会计的房屋在我们这后期拆迁范围内。可去年就签了协议拆迁了。村民问拆迁官员他们为什么先拆迁呢?拆迁官员答道:拆错了。村民又问拆迁官员我们现在土地,房屋没有了我们今后怎么生活。我们的养老保险怎么买啊。拆迁官员答道:不知道,别问我。你们自己去问。当这些不明白的问题,我们去找相关的政府部门时都是简简单单的随便说一下。到现在我们都没见到任何一个带嘉陵区政府的公章文件。我们一个个小小的农民去哪里求助啊?求政府关注下我们这些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