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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银行非法“买卖”劳工,谁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叫曾小建,现年43岁,系洛阳市瀍河区居民。2007年3月看到洛阳银行招聘电工信息。在20人的竞聘中,只有我一人竞聘成功,并有幸成为该行的一名员工..我主要负责:总行办公大楼及全市各支行的水电冷暖维。 2012年12月21日洛阳银行以之前用工不合法为由,要求我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我不同意,并与2013年1月4日向该行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为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无奈我只有向洛阳市洛龙区劳动人事部门仲裁,可谁知该行以我是劳务输出人员,被派遣到龙祥物业公司为依据,拒不给予任何补偿。本来我是与洛阳银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在我并不知情、更没有征得我同意也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被洛阳银行糊里糊涂地买“卖“到了劳务公司。结果只有败诉。 在该行工作5年多,领导说啥就是啥,我兢兢业业,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期间,不断代替行办公室主任仇惠娣,机构部副总经理董国宏值过班,签过值班记录。单独维修中进入各行金库畅通无阻,面对数亿千万的人民币我从未动心过。可谁知就只有糊里糊涂被“卖”了,真是叫天天不应。 期间的交通工具是本人的摩托车,油补洛阳银行只给了三年,其余的皆有本人来付。工作几年,该行从未给我缴纳任何养老金、医学金失业金等。天理何在、正义何在? 为此我强烈要求:洛阳银行给我缴纳各种保险和加班补助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同时,更期盼媒体笔者、富有善良正义感的网民揭开洛阳银行的层层黑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洛阳市瀍河区居民曾小建 15038527722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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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变临时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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