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无锡新区法院听证会上的辩论报告

[复制链接]

5

主题

-5

回帖

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6
 楼主| wyaoshenya 发表于 2015-4-26 04: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新区法院听证过去22个多月了,无锡新区管委会还不肯依法赔偿解决,这难道是你们说的为民办实事??为民分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吗??

5

主题

-5

回帖

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6
 楼主| wyaoshenya 发表于 2015-4-26 04: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以非法暴力强拆剥夺人权、物权和诉权
  一、无锡新区政府勾结黑法院非法强拆、强抢民财、耍无赖拒不赔偿
  强拆!!给美丽富饶的无锡罩上了一层阴暗的面纱,给许多安居乐业的百姓带来了无比的痛苦、泪水和灾难!!在历史的长册上留下了斑斑血迹!!
  我们是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前镇春明村北陈巷5号的个体工商户,我们一家三个人,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是先进工作者,是优秀的计划生育户,我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号召,35岁结婚,生有一个孩子,与所有同龄人相比,真正实现了少生一代人的目标,其他跟我同龄的人都是儿、女、孙、媳满堂,早已成了七口、八口之家。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在2003年无锡新区大拆大建的狂潮中吃了大亏,受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当时国家的政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拆一还一的产权调换,因此,我家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理应得到拆一还一,但是,新区管委会和坊前拆迁办只肯安置我户120平方米安置房,等儿子结婚后老子就没地方住了,而这些地方贪官们是手握大权,暗箱操作,亲戚朋友多分平价房,对无权的百姓是百般克扣,面对这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权力交易,权钱交易,我们是摆事实、讲道理,要求安置210平方米安置房,可这些地方贪官根本就不跟你讲道理,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无锡市新区管委会以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名义把我户告上了法庭,于2003年6月30日,在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没有依法征用土地,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没有与我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进行拆迁裁决、没有依法向公正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情况下,勾结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成英,共同违法,非法强拆了我户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和合法的私营企业“好太阳纺织材料加工厂”。并且以权代法,用法西斯强盗手段强搬了我们的全部合法财产,而且不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我们的合法财产在强运途中大量抛失,法院副院长成英漠视法律,滥用权力,竟然用法院的封条将我户26大卡车的财物全部封存起来,拒不交给我户,导致被封财物在后来大量被盗失、灭失,全部霉烂毁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0多万元!!
  从2003年6月30日非法强拆到现在2013年,12年多来物价上涨了6倍多,当时坊前的商品房每平方米是1300元,我们140多万元可以买10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现在每平方米商品房是8000元到10000元,我们140多万元现在只能买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货币贬值,直接经济损失,实际造成我们经济损失850多万元!!再加上【12年停工停产损失利润360多万元,业务单位全部被中断;537.22平方米的合法房屋;当时140多万元财产按百分之十的投资利息计算,12年损失利息299.377万元,我们被非法强拆12年来,共造成我们财产和经济损失1875.377万元的巨大损失!!以上事实是铁证如山!!
  非法暴力强拆给我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经济损失!!使得我们原本富裕的家庭穷困潦倒,身无分文,生活十分困难,这是无锡市新区管委会和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给我户降临的一场前所未有的特大灾难,在这场灾难中我们遭受了无比的痛苦和磨难。
  那是2003年6月30日上午9点钟,法院副院长成英带领大批警察和拆房民工来到我家门口,叫我立即搬出,并宣布强行拆迁,成英指使两名法警猛力蹬破我家大门,大批歹徒一拥而入,强行闯进我家住宅,抢搬我家财物,致使大部分家具被损坏,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均被盗走,法院副院长成英叫来十多名警察把我们一家三个人拉住不放,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不让我们看好自己的财物,非法剥夺我们的人权,这些歹徒把我家后宅内小工厂仓库里的纺织原材料弄得一塌糊涂,残踏的面目全非,大批捆扎好的白坯布被拉散拉破,大量纺织原材料散落满地,真丝布、毛线团满地抛滚,装车时乱丢、乱堆、乱踏,不带绳索就拉走,在强运途中大量被抛失掉,当时我的心是万分的火急,急得我向法院副院长成英大声高喊:“给我停止强搬,把沿途抛在公路上的纺织原材料和真丝布包赶快派人和车去把他给我捡回来,这是我的血汗钱!!”可是,法院副院长成英却冷酷地说:“关我屁事,我还来管你这些。”就这样,掉在公路上的大量纺织原材料和真丝布包被过路的车辆和外地人捡走了,简直是惨不忍睹,估计当时抛失的原材料的直接经济损失约有30多万元,妻子急得嚎啕大哭,叫天天不应,呼地地无声,惨不忍睹的场面把妻子何永琼急倒在地,口吐鲜血,丧失人心的法院副院长成英,残酷地叫来4名女警察把妻子强行拖走了,还被关押在新区法院,到中午12点钟,成英叫来两台挖泥机前后夹攻,强行将我户537.22平方米的住宅房全部掏毁。在运输途中由于没人押车负责,值钱的衣服和高档生活用品被车上人大量盗走,甚至连大米也被偷盗走600多斤。我家所有的财产和小工厂原材料被法院副院长“成英”用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全部封存在春明村委内的锅炉房里,封门锁库,不肯交给我们一家人,一直封存到现在还不肯清点赔偿,不肯归还给我们。沉重的打击,当时我们夫妻俩痛苦地击倒了十多天,2003年6月30日,这个黑色的日子,将让我永远不能忘记,成英这个法西斯的女恶魔,总有一天要受到法律的审判,罪责难逃。副院长成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强制搬出的财物,应该交给被执行人。”但是没有肯交给我们,被她违法封存了,共计26大卡车。
  违法侵权,理应按《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强制拆迁后,我们夫妻俩多次找副院长成英和审判员刘艳文要求实事求是清点赔偿,全部归还给我户,可副院长成英、刘艳文却死活不肯清点赔偿,我们急切地指出,被封存的纺织品和纺织原材料已经霉烂,可她们是死不承认。为了伸张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无奈,我只好赴京上访,2003年8月19日上访了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接待人员说:一定帮你把上访材料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好,8月26日上访建设部时,信访室同志明确批示:“拆迁许可证必须是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格式;无锡新区拆迁违规,拆迁许可证不是建设部统一印制的格式,必须按国务院305号令及省有关规定给予安置补偿。”
  回锡后,我们把建设部的批示递交给了法院,可是,新区法院跟新区地方政府串通一气,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对于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建设部的批示根本不放在眼里,无奈之间,妻子是嚎啕大哭,泪水哭干了,等来的是痛苦和叹息,强拆给我们带来了这么大的悲惨,损失了我们半辈子的心血,我们累死累活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就这样被他们毁于一旦,精神上的刺激是前所未有的,是有生以来从未尝过的痛苦,强拆给我们带来了常人难以忍受的苦难。
  受害人:吴兴元,电话0510-8827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