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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村民痛诉女村官骗取林权证作抵押,千亩林地成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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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那些事 发表于 2015-4-26 05: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乡小江村四组村民,2011年张玉莲《原妇女主任,现任村书记》以换林权证为名,将我村村民林权证骗取,私自将本人作为法人代表,把四组村民所持有的1000多亩林权证转让给郭公坪乡牛古坪村刘清香,时间为三十年,张玉莲为甲方,刘清香为乙方。要求在2012年腊月底将所有流转的林地重新造好,三,七分成,甲方三成,乙方七成,造林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劳动。劳动工资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2012年腊月还未完成造林面积,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农户经济损失,或甲方收回流转林地。三年来,荒山还是荒山,一颗树苗都未栽,致使四组村民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毫无疑问,低廉的违法行为,却能换回巨大的利益!然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但国家法律法规也同时规定,农民林权流转必须在自愿、协商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作为村干部咋能充当法人代表!让其身为小学教师的老公---唐秀泽游说村民林权证登记有误为幌子,采用卑鄙手段,用空白信纸获取部分老年村民签字并骗取林权证;当四组部分村民要求张玉莲退还林权证,岂知拿回来的林权证是已注销的报费本和已流转给刘清香三十年的林权证。

              上当受骗,致使村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我村1000多亩林地至今任然是荒山!惠农政策,让基层权力与投机者完美组合!林权证可贴息抵押贷款,让投机者见缝就钻!利用当前法律滞后性鼓足更大的勇气欺骗农民!

              基于以上事实:基层权力与投机者完美组合,导致小江村四组村民几年艰辛维权上访毫无半点结果并获悉小江村四组1000多亩林地被投机见缝就钻的刘清香贷款抵押到郭公坪信用社,忧心忡忡的我们,不知何时才能够拿回依法属于我们自己的林权证!十八届三中全会在进一步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两大目标,一是让全体人民更多的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二是让全体人民有更公平的机会享有这些成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正惠及乡村农民!

难道骗子村官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所种下的恶果也要我们四组村民为其买单吗?难道骗子村官还能人摸狗样的继续留任带领小江新农村建设奔小康吗?难道麻阳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严重渎职致使我村1000多亩林权莫名其妙的变更和注销,你们就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和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5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及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为此恳请上级领导严查该事件渎职和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并关注麻阳县尧市乡小江村四组村民林权证被诈骗的事实予以解决依法属于我们自己的林权证!



麻阳苗族自治县尧市乡小江村四组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