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武汉作协通联部 - 

敬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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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李逵 发表于 2015-4-26 22: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艾,你走的时候,如果俺老李木有功夫,恕俺不送!!
上网为打狗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上网为打狗 发表于 2015-4-26 22: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友们集合起来,团结起来,
痛打落水狗罪医 斩草又除根。
网友公仆 该用户已被删除
网友公仆 发表于 2015-4-26 22: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晓荣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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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四条狗 发表于 2015-4-26 22: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誓硬要打死四条狗:

第一条狗:罪医甘立群;
第二条狗:罪护吴   旭;
第三条狗:罪妇周子香;
第四条狗:罪狗杨建国。
张小剽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张小剽 发表于 2015-4-26 22: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剽窃,羞先人啊!!
姜天理 该用户已被删除
姜天理 发表于 2015-4-26 22: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抄袭,可恶。
姜天理 该用户已被删除
姜天理 发表于 2015-4-26 22: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痛打抄袭贼。
标准懦夫 该用户已被删除
标准懦夫 发表于 2015-4-26 23: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到排名:今日本论坛第5个签到,
恭喜你名列本论坛今日签到前10,获得“本论坛忠诚论坛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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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网百分钟 发表于 2015-4-26 23: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上网百分钟,
讨伐罪医不放松。
坚持真理护正义,
浑身是胆力无穷。
张小剽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张小剽 发表于 2015-4-26 23: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告十堰文学杂志及作家朋友:十堰市竹溪县作者张晓荣(竹溪县人民医院宣传科)因抄袭我市作家王恒绩的《疯娘》在县刊物《绿野》发表,被原作者追究批评,反说是自己作品投稿《爱情婚姻家庭》后为编辑(王)抄袭,如此卑劣品行严重伤害了十堰文坛的声誉,请大家警惕此人来稿,勿再受骗。此案我们将一追到底。——武汉作协通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