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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
电热水器电死父子俩 死者商家厂家各担其责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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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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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食品
发表于 2013-8-27 1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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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律王法公法院网讯
广西靖西县的王贵自行安拆质量不及格的电热水器正在利用时触电,其父亲王齐对其施救时也触电,两人均灭亡。7月25日,广西百色市中级法院审结了该起触电人身损害补偿胶葛案件,判决死者、发卖商、出产商均承担响应的义务。
2008年1月30日,被告李艳的丈夫王贵以580元从被告赵红正在靖西县城发卖运营的“超人家电”店采办了一台由被告南宁市史姑娘电器无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出产的品牌为“阿里斯顿”的电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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