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wuxym88 - 

在江苏无锡新区法院听证会上的辩论报告

[复制链接]

4

主题

-4

回帖

6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6
weidah8 发表于 2015-4-27 05: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tianqingl88 该用户已被删除
tianqingl88 发表于 2015-4-27 05: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新区法院听证过去10个多月了,无锡新区管委会还不肯依法赔偿解决,这难道是你们说的为民办实事??为民分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吗??
xinlkdh 该用户已被删除
xinlkdh 发表于 2015-4-27 05: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吴兴元12年的冤案何时能昭雪平反

  请问我们的抗诉申请什么时候受理立案??
  我们被非法强拆12年历尽艰辛,受尽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在2003年6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在没有依法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没有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在没有与我户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没有依法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的情况下,直接向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项规定,直接违法受理立案,并枉法裁定先予执行,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强拆我家的房屋,强拆时没有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没有清点、没有登记造册,货装满车时不带绳索就开走,在强运途中大量抛失,并将我户26大卡车财产用无锡高新技手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封条强行封存,拒不归还!!违法封存后被大量盗失、灭失,封存至今现已全部霉烂毁损,给我户造成了倾家荡产的巨大损失!!可法院竟然违法枉判不赔偿,我们向市中级法院和省高院申请再审,可市中级法院和省高院均以驳回再审维持原判进行违法枉判!!对此,我们为了平反冤案,挽回损失,我们从2003年7月和8月开始起诉新区管委会打行政官司,可法院竟然违法不立案,后又从2005年1月26日和2月23日起诉新区管委会伪造的违法拆迁许可证,打行政官司,可法院仍违法不立案,后又在2007年起诉江苏省国土厅违法批地和在2008年起诉无锡市国土局不处理新区管委会违法用地,继续打行政官司,可法院仍然违法不立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可最高人民法院竟然拒收我们的材料!!人民是有冤无处伸!!
  在中国天天高喊依法治国,法律为什么没有用?? 法院为什么这样黑暗,公平正义究竟在哪里??我们苦苦的思索,我们终于想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是监督法院的,于是,我们在2010年6月24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了抗诉申请书,并在当天上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访了我们,并告诉我们可以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于是我们又来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上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告诉我们,可以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由省检察院监督他们立案,于是,在2010年7月3日,我们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邮寄了抗诉申请书,但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一直违法不立案,几年来我们多次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上访,但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敷衍失职,仍然违法不立案,无奈之下,我们在2013年12月2日和12月9日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上访申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非常重视我们的申诉,收下了我们的申诉状和所有的证据材料,并告诉我们一定把我们的材料转给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他们受理立案!!在2014年1月8日上午11点左右,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一位年青人打来电话告诉我们说:“你的申诉状和所有的证据材料省检察院已经转下来我们收到了,”并胡说八道欺骗我们,说什么:“你申请抗诉的申诉已经过了二年,我们不能受理,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二年。”我们反驳他说:“新的《民事诉讼法》和老的《民事诉讼法》都没有规定二年,而且我们的判决裁定是2013年以前判的,应该按照老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而且我们在2010年7月3日已经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邮寄了抗诉申请书”但无锡市检察院的这个年轻人又胡说八道,说什么:“我只按照你省检察院转下来的材料,计算日期已经过期了,以前的我不知道,你没有证据,”于是,我又反驳他,我说:“我每年都到你们检察院上访好几次,要求立案,你们一直不肯立案,怎么可以按照现在的申诉材料计算日期呢??以前的抗诉申请书我有证据,我可以给你看,是你们检察院抗申科的吴伟民收到的,你应该给我们立案,为什么不立案??”那个年轻人听我口气比较懂,就给我说:“你的事情我去跟他们商量商量,”后来,我问他“姓什么,”他就把电话挂了。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上面说的这么好,比唱的还要好听!!下面为什么还是不听??还是违法!!为什么现在还违法??还不肯依法受理我们的抗诉申请呢??请你们上级领导监督他们给我们依法受理立案,依法平反我们的冤假错案,把我们的事情解决好!!我们人民一定会感谢你们的!!
  申诉人:吴兴元,何永琼
  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坊前万裕苑一社区257号101室   
  电话号码:0510―88271359,邮编:214111。
  2014年1月9日
xzgha 该用户已被删除
xzgha 发表于 2015-4-27 06: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到公平正义!!

4

主题

-4

回帖

1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1
mmbbah 发表于 2015-4-27 07: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就有希望!!!!!!
gpzyj888 该用户已被删除
gpzyj888 发表于 2015-4-27 07: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法律成为铭刻公民心底的信仰
  2014-11-28 07:28:00
  来源:新华日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在全社会真正确立法治信仰,这条比较“虚”的指标如何实现,法律工作者从理论和实践给出了路径。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认为,虽然目前我国法治建设已取得重大成就,特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初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如何让文本中的法律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法律,可能是法治建设更艰巨的任务。”
  普法工作是确立人民法治信仰的必由之路。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坦言,以往普法中存在重法律知识传播、轻法治信仰培育,重政府组织发动、轻社会力量运用,重单向灌输、轻参与互动等现象,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供给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普法工作的均衡性、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还较为明显,要树立法治信仰,必须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的权威不在于法律的形式存在,而在于法律的公正实施。普通群众是通过具体个案的公正审理来体验法律的。”孙国祥坦言,虽然树立法治信仰的目标比较“虚”,虽然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和信念的树立无法一蹴而就,但如果司法机关能够实行无差别的执法、实现同案同判,政府能够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领导认真对待法律、率先垂范守法,点点滴滴的累积必将成为人民拥护和信仰法律的源泉。
  柳玉祥认为,《决定》明确提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树立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的措施就应当围绕人民群众,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各项职能应围绕人民主体地位来做文章。“这就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聚焦群众需求,打破原有路径依赖,推动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政府主导向社会自觉转变,粗放普法向精准普法转变。”
  一句话,“有效服务”是未来普法工作目标。柳玉祥认为,加快建立需求收集分析机制是普法前提,各地将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建立健全网格化的需求收集机制,对本地区法治需求系统性、动态化掌控。“分析中要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需求的汇总分析,为‘点对点’普法打好基础。”他表示,及时区分社会不同个体、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和一定阶段社会面的共性需求,普法才能精细、准确、高效运作。
  《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往各级教育机构也有普法课程,但效果始终有限,孙国祥分析,除了社会整体法治环境不佳外,也与教育方法、内容偏重有关。“比如仅仅将法律视为一种约束自由的强制性外部规范,并没有将法治上升为一种现代社会所必须的生活方式。要将教育与实践结合,结合法治教育,使青少年从小养成崇法、守法习惯。”
  柳玉祥认为,法治教育还应健全法治服务产品研发机制,收集群众需求,打造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法治宣传产品体系。不仅要提升自身研发能力,还要引导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专项普法产品的研发;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专业性较强的普法产品研发;通过政社互动、社会激励引导志愿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直接面向基层的普法产品研发。
  《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目前一些地方却有“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每当看到信访部门聚集一拨拨上访人群,我也感到揪心,既有对上访者的同情,又为法治不彰、法律失灵而焦虑。”孙国祥坦言,“信访不信法”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对上访者牺牲法治原则而无原则妥协,反而强化了人们非法治思维。对司法部门而言,应解决目前当事人申诉难的现状,从实质上重视当事人的申诉,做好释法息诉工作。
  要树立法治信仰,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柳玉祥认为,把生产出的普法产品精确供给到基层最需要的人群,最大限度方便社会和群众消费,保障基层群众能“找得到、请得起、用得上”,是未来最重要的努力方向。“特别是加大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普法产品的供给力度。树立法律在处理社会问题中的权威地位,特别要对当前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让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案释法、推介产品。”
  本报笔者??陈月飞
  
团结起来202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团结起来2022 发表于 2015-4-27 08: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迎宪法日 江苏法院4日首次同时向公众开放
  2014-12-01 07:56:00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为迎接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发出公告,12月4日14~17时,全省所有法院首次同时向公众开放,凭身份证就可进入。

  4日当天,泰州“12·19”重大环境污染环保公益诉讼案将在省高院迎来二审,由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审判长,公众凭身份证即可到场旁听。此前,该案曾因一审对6家化工企业开出1.6亿元的天价民事赔偿而轰动全国。除了零距离看法官如何断案,以往“神秘”的内部图书馆、院史馆届时也将对外开放,现场还将有诸多法官提供法律咨询。

  

  

1

主题

-1

回帖

0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0
huoh104207 发表于 2015-4-27 08: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锡新区法院听证过去17多月了,无锡新区管委会还不肯依法赔偿解决,这难道是你们说的为民办实事??为民分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吗??

28

主题

-28

回帖

13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3
落草景山 发表于 2015-4-27 08: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报业网讯 为迎接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30日发出公告,12月4日14时至17时,全省所有法院首次同时向公众开放,凭身份证就可进入。


  不拿身份证行不行........。


  
  
  
  
  
  
  
  
  
  
  
  
  
  
  
  
  
  
  
  
  
  
  
  
  
  
  
  
  
  
  
  
  
  
  
  
  
  
  
  
  
  
  
  
  
  
  
  
  
  
  
  
  
  
  
  
  
  
  
  
  
  
  
  
  
  
  
  
  
  
  
  
  
  
  
  
  
  
  
  
  
  
  
  
  
  
  
  
  
  
  
  
  
  
  
  
  
  
  
  

3

主题

-3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nockyya 发表于 2015-4-27 08: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鬼成英还升无锡新区政法委负书记,带病提拔,应该严惩这些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