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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阳发生的冤假错案,公安局都是吃屎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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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甜甜甜甜 发表于 2015-4-27 02: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刚过完元旦。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区有名的“高山蔬菜第一乡”火烧坪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被警方认定为强奸杀人案,经过警方的调查取证,一番折腾后,家住尸体发现地不远,时值39岁村名田亚东被警方认定为凶手,并及时被羁押。而这个村名就是我的爸爸。这个案件中唯一能定罪的依据仅有我爸爸的口述。据他叙述这份口供警方得到算是费尽周折,绞尽脑汁。时值寒冬,十几个侦讯人员轮流当班,几个昼夜不让睡觉,先用冷水泼湿全身,对 其拳打脚踢,扯眉毛,用钳子捏眉毛,受到了残忍的刑讯。
       仅凭口供,侦办人员屡屡伪造“DNA”证据,经一审两次庭审,若有罪本应判处“斩立决”的我爸爸被法院留有余地的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我爸爸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经二审两次庭审后而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却未能依职权做出无罪判决。
      正因一审法院不愿意担责任做无罪处判,我爸爸被羁押了两年多的时间,最后这个烫手的山芋\'\'由公安机关以\"羁押期限已满,需补充侦查‘\'为由还了我爸爸的\'\'自由\'\'。从此案件被‘‘挂了起来’\'。
       我们国家类似这样的案件【特别是杀人案】不少,在   司法环节中到底在哪儿出了问题??
我爸爸应该找谁评理去??找谁承担国家赔偿??
      希望中国的司法改革不光在嘴皮子上,而要在行动上,给类似的’‘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的悬案有个公正的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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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湖10036 发表于 2015-4-27 02: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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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湖10036 发表于 2015-4-27 02: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让你爸牢记他给警察的口供,第二,调查被害人和你爸的关系,第三调查被害人和办案警察的关系,第四,调查被害人的所有社会关系,余下的就要看前面的四条调查结果来看了,不过我告诉你,和政府斗第一要有自己无辜的证据,第二要有丰厚的财力和时间第三要有必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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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湖10036 发表于 2015-4-27 02: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你得先证明你爸无辜,要有说服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