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tyyangyibiao - 

省人大代表侵吞国企职工破产安置费成亿万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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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没有天理,没有王法了。简真是[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的败类,留有何用,祸国殃民的东西,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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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4-27 06: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阜宁县政府领导既然高度重视阜纺按置费的情况,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那么,就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下列情况进行明白公示,不要遮遮掩掩:原阜宁县纺织厂到底有多少人领取了清偿费用??每个人领取的清偿费用又分别是多少??这些人领取的清偿费用包含哪几方面费用??如果职工们都签字领取了清偿费用,请予公布!! 为什么不能公布!!
  在国有控股江苏中恒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转让过程中,自然人蒯大文以经审计调整后的22843.97万元价款成交,其中总负债19082.22万元由购买人与债权人协商转移,剩余部分以现金形式支付。试问:蒯大文所支付的现金来源于何处??原国有控股江苏中恒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中蒯大文的股本金又来自何处??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任的晒一晒蒯大文的帐并公示蒯大文的个人财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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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阜纺的破产安置费是国家发给国企职工的散伙费,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判决,造表存挡,有据可查!!
  蒯大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上骗下的手段,隐谋侵吞安置费数千万十年。天理不容,国法何在!!
  2000年阜纺破产,2004年中恒改制,这是二件独立的事。总有人把这二个事混为一谈是想掩盖什么,不是欲盖弥彰吗??是想把几千万的安置费侵吞!!
  只要阜宁法院对阜纺破产安置费不改判,那几千万的破产安置费所有权就一定是职工的,应按表签字发放,报法院备案!!
  阜纺破产对职工的一切政策集中体现在破产安置费上,由法院裁定备案。中恒改制没有权利,也没有依法推翻否决阜纺破产的法律效力!!
  什么人再胆敢忽悠政府,为虎作伥,国法不容!!
  借十八大春风,举反腐红旗,把蒯大文绳之以法,结阜纺人安置费,捍法制威严,树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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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4-27 06: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臭名昭著,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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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4-27 06: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中恒公司成立在前,阜宁纺织厂破产在后。但摆脱不了的事实是:阜纺的破产是一个阴谋,玩的是一种手法。因为中恒的全部职工都来自阜纺。所以,蒯大文之流也就敢于明白张胆的侵吞阜纺职工理应得到的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如果说,蒯大文之流的确出于企业发展考虑,侵吞阜纺职工企业破产安置补偿费,此情尚可原谅。但事实是蒯大文控制下的中恒非但没有发展,同比却退步了一大截。2000年至2004年,得益于1998至1999年的纺织业压锭改造,纺织业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期。就在全国同行业争先向前突飞猛进之际,拥有诸多高精新设备的中恒却依旧在原地踏步。纺部规模未增,所纺产品品质下降,50支、60支的纱都纺不好,以前可是80支、100支都做的;织部就更不用说了,在蒯大文织布不赚钱的理念下,织部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48台剑杆卖了、156台中幅织机拆了。殊不知,那几年江、浙、闽一带发展最快的就是织布。许多厂家一台喷气一年就赚十万。再拿本地来说,滨海的华宝、日昇等企业,原有规模同阜纺相比,差的太多。但人家抓住机遇、趁势发展,几年下来,其规模、产能、效益、职工收入、福利等均远超中恒,企业的品牌效应也比中恒更响亮。正因如此,中恒职工多不满蒯大文的昏庸无道,在2003至2004年,先后几次掀起反抗蒯大文统治的运动,期待政府顺应民意,罢免蒯大文,另择贤人,率领中恒职工重塑辉煌。无奈阜宁政局昏官当道,终致中恒职工期望破灭,人心向背。中恒公司也一步步滑向崩溃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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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4-27 06: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1、国家企业破产与再就业领导小组2000年7月31日关于阜宁县纺织厂破产的文件是否有法律约束力??当时在册的近4000名原阜纺职工在企业改制时是否应该按照国家企业破产与再就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进行补偿??
  2、2004年中恒改制时补偿标准,与阜纺2000年国家政策性破产的安置标准相去甚远,职工人均万元以上的安置费用,绝对不能为改制后的企业所侵吞;必须按国企标准补偿给全体职工,并给出具体时间表。
  3、原阜宁县纺织厂国家政策性破产已十年有余,整个破产是在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的,所有职工破产安置费用均按法定程序对照政策、按照标准、精确计算后汇总纳入到破产总资产中。这一铁定事实各有关部门、法院、劳动局、县再就业安置中心均有档案可查。破产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蒯大文等不按破产安置的政策要求如数、准确地和职工结算安置费用,此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说穿了,他想窃为己有。其次,原阜宁县纺织厂公益性资产,它的享用权、占有权是原阜宁县纺织厂职工所共有。破产后,县委、县政府按照国家破产文件精神,把这一部分资产给新公司使用,其产权定性并不是新公司的。改制后的公司在处置这部分资产时,必须对原阜宁县纺织厂职工给予补偿。
  4、原阜纺职工4000多万元的安置费已在中恒公司使用10多年,特别是04年改制后,已给民营中恒公司使用了近8年,中恒公司应按照运营的审计结果把职工安置费的增值部分分配给原阜纺全体职工或给出明确的增值或利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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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蒯大文从不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决定,全由蒯大文一人说了算。8年多来,公司从未召开过任何正规形式的股东大会,股东们也从未看到过一份公司运作情况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盈亏情况也一概不知。公司偶尔召开的一两次股东扩大会,也是在蒯大文与股东的对骂声中草草收场。公司的外来股本因不满蒯大文的蛮横拔扈,均早已被逼撒资。目前公司运作无力,人心涣散,举步维艰。于政府相关领导在2004年违心将中恒改制给蒯大文时的期望相去甚远。中恒根本没有出现领导所期翼的持续高效提升的跨越式发展,相反却是日渐衰弱。规模没有扩大,产值利税累年下滑,产品质量、品种档次积年滑坡,企业品牌形象大打折扣,职工收益同比下降很多,企业社会影响日趋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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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官员,不查,是天灾,一查是人祸;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不查,处处大红花,一查,都是豆腐渣;不查,个个人模狗样,一查,全都男盗妇娼;不查,他是自称公仆,一查,原来最爱女仆。
  对事件,楼倒,能查出贪官;桥塌,能查出贪官;戴表,能查出贪官;干爹,能查出贪官;二奶,能查出贪官;撞车,能查出贪官;抽烟,能查出贪官;住房,能查出贪官;喝酒,能查出贪官,微笑,能查出贪官;日记,能查出贪官;小偷,能查出贪官……弄得贪官无处不在,随随便便地一撸,就撸翻好几个。
  真是一针见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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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查,处处大红花,一查,都是豆腐渣;不查,个个人模狗样,一查,全都男盗妇娼;不查,他是自称公仆,一查,原来最爱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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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4-27 06: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精彩,让我大开眼界,触目惊心!!!!!!!!
  好帖。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