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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电器萍乡关店 员工“被下岗”遭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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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在何方 发表于 2015-5-8 23: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腾达电器被国美电器收购一事现在有了新的发展。

      最近,所有腾达电器萍乡分公司的员工都收到了一份来自总部的通知。该通知书表示:腾达电器有限公司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已达成合作框架协议,江西腾达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原公司全体员工,4月20日后将逐步对员工开始办理相应的转入手续,转入新公司的员工原则上岗位不变,薪酬不变,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可是,4月25日至26日,江西腾达科技有限公司派人来到萍乡,要求腾达电器所有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之后才能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该《通知书》明确表示,自现在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之前的劳动合同就终止,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互不追究。这让许多的员工非常不满意,等于之前的签署的合同完全无效。

         在自己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腾达电器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的部分员工向安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交了相关资料。
 
      腾达电器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共有6家门店,其中市区3个,湘东区、芦溪县、莲花县各1个,员工共有97名。到目前目前,除去部分已与江西腾达科技有限公司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外,萍乡市区还有24名员工正在等待开庭。

      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法律规定,在工作人员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了解到,4月27日,该部门已经受理此案,双方传票也已送达,将于5月14日正式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