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得不说k013 - 

省人大代表蒯大文侵吞国企职工破产安置费成亿万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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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5-9 08: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阜宁县纺织厂国家政策性破产已十年有余,整个破产是在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的,所有职工破产安置费用均按法定程序对照政策、按照标准、精确计算后汇总纳入到破产总资产中。这一铁定事实各有关部门、法院、劳动局、县再就业安置中心均有档案可查。破产以来,由于种种原因,蒯大文等不按破产安置的政策要求如数、准确地和职工结算安置费用,此乃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说穿了,他想窃为己有。其次,原阜宁县纺织厂公益性资产,它的享用权、占有权是原阜宁县纺织厂职工所共有。破产后,县委、县政府按照国家破产文件精神,把这一部分资产给新公司使用,其产权定性并不是新公司的。改制后的公司在处置这部分资产时,必须对原阜宁县纺织厂职工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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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不得不说k013 发表于 2015-5-9 08: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帝没了,皇权还在;皇家没了,皇族还在;阿哥没了,太子还在;太监没了,阉割还在;衙门没了,衙役还在;辫子没了,鞭子还在;妓院没了,小姐还在;嫔妃没了,三妻四妾还在。鳌拜没了;和珅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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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5-9 08: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10月,贪婪成性的蒯大文,洞悉到当时国家对国企进行的国退民进的改制大有可趁之机,四处游说,处心积虑蓄谋对国有中恒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终于,被蒯大文用金钱收买的阜宁县政府一些主要领导,置事实于不顾,视国资如草芥;既阻止江苏悦达集团对中恒公司的高价收购,又不顾中恒三千多职工的强烈抗议,硬将净资产高达9000多万元的中恒公司,作价4000万元,奉送给以蒯大文为首的原中恒公司班子成员。蒯大文以空手道所得的1224万元的股本掌控民营股份制公司,出任公司法人。可现实是,蒯大文所谓的投股完全是帐面数字游戏,实质是一分钱都没出。首先,蒯大文以中恒公司作担保,利用国有中恒公司帐面债务待还的方式,转手山东陈振生1000万元入股;其次,利用以前打白条从公司现金室借了一直未还的20万元,参与入股;再次,利用所谓的既入股本1020万元,享受配股204万元。依靠这种偷梁换柱的手段,蒯大文轻而易举的攫取了1224万元的股本。至此我们不难看出,号称大股东的蒯大文事实上是一分钱都没出,玩的是“空手道”,是一个名符其实地地道道的“水货”股东。公司民营化后,为更大程度地掠取钱财,掩盖罪行,七年来,蒯大文从不向股东公开公司业绩,报送财务报表。说白了,蒯大文就是一个头顶“省人大代表”光环、恣意妄为的骗子;是一个为掠取钱财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邪恶奸诈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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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5-9 09: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12月13日,备受全县关注的江苏中恒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产权转让签约仪式。县国资办主任周其刚和蒯大文分别代表出让方、受让方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这标志中恒公司改革改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县委书记祁彪和陈平、魏伏银、王克雄、顾向阳、王步海等县领导、县有关单位负责人,中恒职工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中恒公司多年来一直是全县主要纳税大户之一,且员工人众多,改制质量如何,不仅事关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全县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公司的改制工作,从4月份开始派改制工作组进驻企业。工作组提出了“盘清家底、吃透政策、把握民意、平稳推进”的思路,狠抓了清产核资、宣传发动、关联公司合并、股东利益分配、改制方案制定等工作,并坚持以人为本,阳光操作,谋求稳定促改制,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县党委政府的文件操作,真正做到家底公开、政策公开、方案公开、操作公开,保持了一定的透明度。
  县要求受让方必须优先聘用原企业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契约式劳动关系,对工龄满30年人员,非本人原因不得安排下岗。受让方返聘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必须在一年内分三次付清。?签约仪式后,县委副书记陈平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让方蒯大文表示祝贺,并要求新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多关心职工生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有关义务,尽快组建三会一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范化操作,全力打造一个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综合经济实力名列全市同行前列的新中恒。蒯大文代表受让方作了坚持发展不动摇、增加贡献不动摇、为民谋利不动摇的发言。 政府被蒙骗了!!
马马虎虎2012龙 该用户已被删除
马马虎虎2012龙 发表于 2015-5-9 09: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不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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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5-9 09: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得利益者成了改革的最大阻力。让他们把嘴里的肉吐出来是不可能,他们不仅
  不愿意吐,还想吃的更多,甚至连汤都想喝了。不是说,大家没有这个觉悟,
  他们心里也很清楚,变革是早晚的时间,但是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所谓的
  国家前途和命运早就抛在脑后,大不了我移民国外,拿美国绿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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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生K672012 发表于 2015-5-9 09: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阜纺的破产安置费是国家发给国企职工的散伙费,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判决,造表存挡,有据可查!!
  蒯大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上骗下的手段,隐谋侵吞安置费数千万十年。天理不容,国法何在!!
  2000年阜纺破产,2004年中恒改制,这是二件独立的事。总有人把这二个事混为一谈是想掩盖什么,不是欲盖弥彰吗??是想把几千万的安置费侵吞!!
  只要阜宁法院对阜纺破产安置费不改判,那几千万的破产安置费所有权就一定是职工的,应按表签字发放,报法院备案!!
  阜纺破产对职工的一切政策集中体现在破产安置费上,由法院裁定备案。中恒改制没有权利,也没有依法推翻否决阜纺破产的法律效力!!
  什么人再胆敢忽悠政府,为虎作伥,国法不容!!
  借十八大春风,举反腐红旗,把蒯大文绳之以法,结阜纺人安置费,捍法制威严,树政府形象!!
马马虎虎2012龙 该用户已被删除
马马虎虎2012龙 发表于 2015-5-9 09: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雷人
马马虎虎2012龙 该用户已被删除
马马虎虎2012龙 发表于 2015-5-9 09: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雷人
G75869 该用户已被删除
G75869 发表于 2015-5-9 09: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mUR人之心胸,多欲则窄,寡欲则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