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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资讯办公室昨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度 2012年6月12日 A01:A01-头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务院资讯办公室11日发布的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指出,中国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行动计划提出,中国将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 扩大社会监督。加强特邀监察员、监督员、检查员工作。强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的监督。鼓励资讯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渠道。 根据行动计划,中国将健全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个人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防止违法增加个人和组织的义务。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还指出,中国将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 行动计划提出,中国将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 “绿色邮政”、“互联网上信访”、 “专线电话”、 “视频接访”、 “信访代理”等做法。坚持各级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应用。继续加强国家投诉受理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受理群众诉求的综合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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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哪里??公平正义就在有良知、有正义感、爱国人士的心里,只要不屈不挠的努力,百折不挠的奋斗,与一切邪恶势力斗争到底,公平正义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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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中央政法委打击处理违法上访五条要求: 一、 不管上访人是否有理,只要有实际困难都要解决在先。 二、 认定违法上访,都要经过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都看到他是否属于无理无理取闹。 三、 凡是进行依法处理的,批准权归省里,省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四、 依法处理后,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做工作,不能一抓了之。 五、 中央政法机关对省级政法部门批准依法处理的上访人又以此为由上访的案件,不在向下交办。 国家明确规定群体事件滥用警力可被“双开” 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信访工作究责作出规定 16种行为将究领导责任。 昨天,《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归纳概括了16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就信访工作究责作出规定,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同时发布。《解释》和《规定》分别适用于党员和公务员。根据这两个文件,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可被“双开”。 《规定》明确,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针对这一行为,《解释》中单列一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解释》和《规定》部分内容: 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可撤职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 欺骗上级造成严重后果可开除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处分: 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决策错误导致信访发生将究责 下列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超越或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主要领导须及时处理重要来信 《解释》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非法关键词已被屏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等处分: 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 中纪委副书记:党政一把手同样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