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劳资是冒着被跨省的危险,跟人世间百媚千红这个老瓜娃子论战了好多次,薄王倒台,你很痛心哇,你现在又生活在了水深火热之中,切朝鲜嘛,那是你们毛粪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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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文章写得很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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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注意到两个细节没有:女司机强行变道,别了男司机后,男司机到辅道上去别女司机了一次。第二个细节,车上娃儿哭,更多更主要的原因,是不是男司机及老婆在车上大声与女司机吵架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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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英寸办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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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想不到现在的人咋子了。居然支持暴力解决问题。就算那个女司机十恶不赦,作为一个男人也不能说当街暴打她三。现在的人咋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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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21:02 评论
人世间百媚千红:为暴力刑事犯罪没白,我只能说你丧尽天良!! -------- 对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人洗白,你不仅丧尽天良,还很缺德 | |
过路行人2009 2015-05-08 08:41
2015-05-07 21:02 评论 人世间百媚千红:为暴力刑事犯罪没白,我只能说你丧尽天良!! -------- 对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人洗白,你不仅丧尽天良,还很缺德,终有一天开车被别死,走路被撞死 | |
一、某些人以女司机开车中随意变道和故意别车,认为可能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为行凶者进行辩护,这是假设前题任意发挥。对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情,假设一个前提,然后来为后面暴行开脱。按你逻辑,如果有一个人和你吵架时说“我想弄死你娃”,就凭这句话你是不是就可以理直气壮找把刀把这个杀了??还说自己是正义的??
二、行车变道违反交规,根据后果该怎么罚就怎么罚,而且执法主体是公安部门。即使别人违法了,你个人也无权代为设私刑处罚,这是文明社会的一个基本准则。因此男司机后面的暴行完全是故意杀人,与前面的行车变道没有多大关系,懂了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