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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啥对公安局的答复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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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里柠檬 发表于 2015-5-15 11: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鉴于永乐西路人行横道线设置缺陷,导致过路民众翻越路中护栏的情况相当严重,为此,本人发现后即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中国无锡网站向12345政民互动平台提了建议,建议增设横道线,以方便过路群众,防范道路安全事故隐患。后此建议交由公安局办理,5月4日,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回复如下:“ 您好: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目前公交车永乐西路站两侧已有人行横道线。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次干路上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150~300m,故不建议在此另外设置人行横道线。”

  对此回复,本人极不满意,但是互联网上只有固定的满意度选择,反应的结果是“有待改进”。下面说说我为什么不满意:

  一、根据12345政民互动登陆的要求,我选择了回复手机告知,并如实提供了本人的手机号码,由于一直在等待手机的回复告知中,导致我一直以为未有答复,直到昨天,我感觉再不答复将超过时限,登陆网站后,才发现公安局早已于5月4日给予回复。既然有手机通知的选项,且本人表示需要手机告知,答复机关没有及时告知,所以不满意。

  二、关于答复中引用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的规定,即“次干路上人行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150~300m”。从规范的字面理解,间距的掌握是为“宜”而非“应”,据此不顾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直接作出不予设置人行横道线的理由不充分,所以不满意。

  三、即使必须执行间距至少150米的标准,也不是不在本人建议的道口设置人行横道线的理由,也就是说,可以将原来设置的横道线作优化,将通往人民大会堂后门的横道线向西移至公交站台附近。公安机关不从实际出发,不考虑道路通行情况,简单地以设计标准为由不积极作为,所以不满意。

  四、经BaiDu地图测量,永乐西路与清扬路路口的人行横道线与西向的第一个横道线之间距离应该也不足150米,依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是合规呢还是合规呢??显然,在合规与不违规的问题上,公安机关执行上自由裁量过于随意,对此对彼完全双重标准,所以不满意。

  请答复机关重新考虑永乐西路段的横道线合理设置问题。实地查勘下道路通行现状,不要纸上谈兵,能解决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本人平时并不出行于此道,完全是一个路人甲偶尔一次经过发现不合理情况后出于一个公民或者一个市民的公共意识,才不辞辛苦花时间跟你们“纠缠”,我不希望等翻护栏翻出事故后再亡羊补牢,那时候就是小病窝成大病了。相信这道理应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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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西里柠檬 发表于 2015-5-15 12: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给市长信箱写的一封建议信
  公交车站名永乐西路站位于永乐路君来洲际北面,于车站不远处是一条南北走向与永乐路成丁字走向的支道,通向太湖广场,东接君来酒店,西靠原人大所在地,由于路中间被栅栏隔离,导致很多从公交下来或者北面小区出来的行人要过马路的时候,要么要远兜远转才有横道线,要么就只能翻过栏杆才能到达对面。由于极不方便,本人发现很多上班族一下公交就是直奔马路中间跨栏而过,相当危险。
  建议,尽快开辟一条方便行人过马路的横道线。有道是,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人,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人。本人今日偶尔路过,幸亏时间充裕,下公交后,往反向走到大会堂后门那里的横道线过的马路,这样一折腾,一个凹字型圈子至少多花5分钟。如果当时我也是掐着时间的话,为了不迟到我也肯定不顾规则,去翻栏杆。我注意了一下,那些翻栏杆的多数是去君来上班的员工,有的还是妙龄女青年,穿着迷你短裙。求求我们的相关部门,体恤一下平民们的日常出行,把人行横道线,设置得便民一些,人性化一些。
  等候回复!!本人将择日实地察看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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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黄雀儿 发表于 2015-5-15 1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法满意,这帮坐办公室的撒豆成兵随意安放红绿灯.人流量多的地方护栏林立,犄角旮旯斑马线贼宽。真该每天高峰期让他们亲自体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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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zijideyanse 发表于 2015-5-15 13: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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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谷清溪 发表于 2015-5-15 14: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西是正义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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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西里柠檬 发表于 2015-5-15 16: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间隔宜150米~300米的问题,我今天特别在路上留意了一下,从南长街西起十字路口的第一道横道线起的三道横道线的两个区间,无一达到150米,目测最多不过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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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西里柠檬 发表于 2015-5-15 16: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一
  昨天上班没多久,接到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电话,和我解释12345投诉的事情。主要几点:1)手机回复是负责平台的部门操作的,答复单位无法操作;2)关于能否在我建议的永乐西路上增设人行横道线,交警支队专业人员回复我的理由是,第一条还是过于密集不适合,第二条曹张新村拐出来的路口的横道线西移不可以,因为是通行道,第三是桥的下坡处,有横道线的话不安全。
  我问除了这三条理由外还有没有其他理由,对方回我没有了。那好:
  第一条不成立,因为南长街起的三条横道线更为密集,对方反驳,那个地方是商业密集区,人流大,所以密集,我表示,通往太湖广场的人流不见得少,因其没有数据支撑,我觉得理由难以成立。何况据答复的男士讲,他们到现场看了,未见有翻栏杆的,此以情况要么他们去的不是时候,要么就是没有去,再要么就是去了踩错点了,最后的可能就是看见了也当不看见。我建议早高峰或者晚高峰的时候麻烦交警同志辛苦一下再实地查勘查勘,当然如果需要,我可以义务踩点,录像佐证。
  关于第二条,不可西移就不西移。交警解释西移后,对面穿过马路而来的非机动车会须逆行后才能拐进曹张新村。此条解释我觉得有道理,不西移就不移。但是挂了电话后,我突然有一个疑问,人行横道线是人行道还是车行道??我没有查规定,如果仅仅供人步行,那么交警的这一解释也不成立。
  关于第三条,是不是盛新大桥的引桥,我的印象里不是。盛新大桥在下一站的西面。离开本站有一站的距离,虽然这一站的间距不长。当然,如果确实是下坡,安全第一,我可以接受这个理由。问题是回到第一次的答复,显然公安机关没有充分论证不能增设横道线的原因,随便用条规定就应付建议人,这一点仍为不可取。
  最后由于无法定论,交警支队表示再去现场勘查后给我回复。我表示接受。
  总的来说,我的“不满意”对建议的办理部门有一定的压力,以至于这一次的态度和第一次的敷衍有了截然不同的转变。对此还是值得肯定的。我在电话里也表示了,不是说我的意见一定要采纳,但是你不采纳的理由应当足以成立,不能说服我,我自然不接受。
  回头到夜里,在群里,就有公安的同学冒泡找我打招呼,表示众口难调,公安的同志也不容易。这一点我认同,我们也是一个面向广大民众的部门,众口难调体现也很深,只是众口难调的恰恰就是可以有各种意见的交锋,法律不可能满足所有人,但是我相信法治的价值一定是顺意多数人,保障少数人。众口难调不是不调的借口,但是调到何种程度不仅是一个智慧问题,事实上更是一个态度问题,有态度,相信众口不难调和。新中国历来就有一个“一统”的治理理念。相信要统一并不难,至少公安要放下姿态,“铁军”的形象已经在无锡成为品牌,但是铁军绝不是对民情民意的铁面无私,铁军也应该有基本的人文情怀,毕竟你是人民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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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西西里柠檬 发表于 2015-5-15 17: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二
  今天下午2点多,接到交警支队82216055的电话,自我介绍姓钱。从对他对我的称呼中可是听出公安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交流的过程比较前两次显然要顺利很多,也许是怕我计较昨天处理该事警员的态度,钱警官一上来就说明了两点,一是对我提出的建议公安局的领导非常重视,二是昨天处理事情的警察年纪比较轻,没有经验等。我立马解释两点:1)公安领导的重视从昨天第一个电话开始我就已经感受到了;2)昨天警官的态度和解释都没有问题,只是解释的理由不足以被我认同而已。
  之后钱警官跟我聊了他的想法,一是是否要设置横道线,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再决定,不能简单地就以一个规定来否决。二是,他现场看了,以他个人的意见,那地可以设置横道线。三是,他们会组织相关人员马上再去现场勘验,再予论证,做方案。
  下午4点三刻左右,再次接到82210055的电话,告诉我,他们已经去过现场,认为可以辟一条横道线,为了过路安全,决定做成之字形中间有等待区的人行横道线。听到钱警官的这一回复,我自然是再满意不过了。
  说实话,从4月24日向12345网络平台提交第一份建议书,到今天得到这样一个可以说是走过山重水复终于柳暗花明的结局,不由得要感概一下。
  我微信圈的朋友应该是全程见证了我的努力和曲折,在突然一下子自己也不自觉地踏进一条叫“死磕”的河流时,我既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又在内心一遍一遍地问过自己:我至于如此吗??又不关我个人的任何一点私利,我何苦去伤神费心坏心情地去“执”??但是,也许正因为无关一己之利,我才有勇气有力量做得如此果断、坚决、理直气壮、义无反顾。
  大家多在讲互联网+,也许这也是互联网加出来的力量。不少朋友在身后点“赞”和示“挺”,尤其是范律师用他法治的信仰和“转发的力量”让我更加坚信了我的努力的价值。
  正如党校邓校长要“为公安的从善如流”点赞一样,在这里我也要为公安能接受批评,最后以认真、务实、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该事表示我的感谢。
  法治无法一蹴而就,法治也不会赋予时间就能自然到来,没有一夜就能实现的法治,也没有从天而降的法治。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我们就一定能感动“老天”而让我们一天一天接近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