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原负责保险缴费的主任,现任办公室主任,以下简称“原主任”。
一、“原主任”勾结天津铝品二厂原负责保险缴费的“石继红”,采取虚报职工工资的黑幕交易,骗取国家养老金,以达到双方目的。 不给他们好处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是238.57元,而虚报年平均工资为75元,所以保险缴费基数也是75元,低于缴费下限,严重违反国家政策。 二、企业的医学保险,职工有的按12%缴纳,有注资;有的按6.3%缴纳,没有注资,严重违反国家政策。 三、劳办发116号“津劳险38号”、“津劳险328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应建立“个人账户”、“工资收入统计台账”作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以年平均收入为基数缴纳保险金。我们找到红桥社险分中心、二轻局隆成集团,均答复:没有建立。 四、我们将红桥社险勾结企业骗保行为,反映给“天津隆成五金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竟然出具了盖有“公章”的虚假答复函,最后将“原主任”勾结“石继红”的违规违法行为反映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国资委”、“二轻局”,均无结果。由于“原主任”谋取不义之财、违规违法、采取不正当手段,审批企业保险缴费,造成国家养老资金损失。这样的干部为什么还在使用??我国的养老金缺口很大,为什么这样严重违法骗取养老金行为在天津市就没有人管呢?? 恳请:市领导、有关部门,对“原主任”勾结“石继红”骗保行为依法查办!!使流失的养老金回归!!使违法受益者不能终身受益啊!! 我发帖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证据确凿!! 联系电话:13132596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