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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赋予嵩县联通如此傲慢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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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旺火 发表于 2015-5-15 23: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求赔礼道歉 却是苦等无果
  近日,豫西山区的山沟里发生了一件愤人的事,中国联通洛阳嵩县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在明知未断电、不顾安全隐患、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并未履行任何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于公共场合强行作业,直接引起对田湖镇铺沟村民杨松川的人身伤害,并致吐血,事后,嵩县联通更是置之不理,交涉中凸显其傲慢的态度和嚣张的气焰。
  5月11日下午,嵩县联通洒落营业厅的负责人组织6名施工人员到铺沟村进行线路维修。
  四时许,铺沟村民杨松川、杨志敏、朱会记于距离施工人员200米处聊天,三人根据常识都认为施工方是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操作的。施工人员剪掉第一根电线,线头于三人聊天处落地起火团,杨志敏、朱会记两人随即撤离,同时向施工人员喊话:“没有断电,先不要施工。等断了电再施工。”施工人员在明知没有断电,已经引发事故的情况下,不听劝阻,再次违规操作,强行剪掉第二根线。杨松川系肝硬化患者,门静脉高压,出血史达8年,嵩县人民医院于2015年3月份告知杨松川添加心肌猝死的病症,切不可摔倒、挤压脾脏和惊吓,否则极易引发出血危及生命。在施工者切断第一根线起火后,杨松川尽快离开原地方,施工者剪断的第二根线恰坠落于杨松川行至处,又起一团火,杨松川受到极大惊吓,顿时快跑几步,随即,摔倒在地。杨松川倒地十分钟尚不能站立,施工方没有任何歉意和救治的意思表示。杨松川恢复体力之后,顿觉肚撑、肚胀,并告知洒落联通营业厅负责人:“若我无事便可,若是有事,你们得承担相应责任。”该负责人当即表示同意。之后,在当晚上八点半吐了一口血,经过向医生咨询进行必要的救治。
  在随后的交涉中,嵩县联通的态度甚为嚣张:5月14日,受害者与之交涉,洒落联通营业厅负责人明言:“昨天发生的事和我们没关系,6个施工者不是我们的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联系”,并扬言被告报警立案都不怕。之后,受害者再次与电话号码为:15637902276的嵩县联通进行交涉时,嵩县联通负责人推三阻四不予理睬,态度更为颛顼蛮横:“只要本着实事求是,你们随便,我们走到哪都不怕。”
  受害者表示:这样的态度也太蛮横了,就赔礼道歉也是苦等无果啊!!
  《民法通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都对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于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真的不怕吗??在法律面前,强势者的强权与傲慢可见一斑,弱势者的脆弱与权益保障更显重要。我们试问,是谁赋予嵩县联通如此傲慢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