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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不依法办案!!!!!!
成都市长信箱 来信情况 信息标题: 盗窃财物、拆毁房屋、违法施工,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不立案!!!!!! 来 信 人: 蔡炜 来信时间 2012-04-10 21:45:19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2011.10.25晚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2012年4月1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2012.4.1成都市建委回复没有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林盘广场项目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违法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现在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施工,我强烈要求按程序给于立案调查!!!!!! 处理部门:成都 市公安局 回复 2012-04-11 12:54:41 处理内容: 经了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蔡炜家的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2011年5月启动该处的拆迁工作,由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具体负责。由于蔡炜质疑该项目的合法性,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多次与其联系商谈拆迁事宜未果。该处只有蔡炜一家未与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蔡炜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于2011年10月25日晚被人拆除的情况,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受理,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并多次与其沟通。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信流水号:201204102145194519 提取码: 您的满意度:不满意 不满意说明: 1.该项目是城市居民拆迁项目。 2.成都鑫地公司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拆迁。 3.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不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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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信访受理平台2012.6.20回复
答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6.20回复意见书 成都市信访受理平台 编号:51281171340170205120 1.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6.20回复附件存在很多疑点: 附件1显示拆迁实施单位是成都市建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拆迁许可证号是32 2011延14号 附件1显示拆迁面积是非住宅114和住宅320,但成都市房屋管理局公示的2011年度成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细表显示此次拆迁面积是非住宅19户1439.98和住宅27户1269.40 附件1跟附件2自相矛盾,附件2显示拆迁实施单位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许可证号是32 2011延14号和附件1显示拆迁实施单位是成都市建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拆迁许可证号也是32 2011延14号。 2.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显示是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而不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此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过去打围和现在施工的场地,已经包括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我的房屋范围.!!!!!!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8级地震都没倒塌成都鑫地公司来拆迁就会无故倒塌吗。 5. 要求提供并公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许可证号32变更后,拆迁实施单位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拆迁许可证。 答复人:蔡炜 编号:51281171340170205120 成都市公安局2014.11.19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 2014-11-18 提请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私有房屋被暴力拆毁几年都没有立案并出具相关立案文件!!!!!!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2011.10.25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至今已经几年没有收到房屋被暴力拆毁立案的相关立案文件!!!!!! 我对暴力拆毁私有房屋几年都没有立案,并不出具相关立案文件很不理解,难道成都市营门口派出所和拆迁公司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伙的吗?? 受理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 2014-11-19 处理情况 您好,来信已收悉!!来信反映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的受理范围,建议来信人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蔡炜同志: 您好,您反映的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拆迁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营门口奥林春天项目由成都泰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公司依据拆许字第32号拆迁许可证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城市房屋实施拆迁。该项目以成灌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侧,您所有的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在该项目北侧范围内,拆迁实施单位为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您反映房屋被违法暴力拆毁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调查时您未提供是何人或单位暴力拆毁房屋的相关证据,同时我局未查明是何人及单位所为。当时,您已向属地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未作出调查结果,待派出所查明事实后,我局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此情况已多次回复。 成都市金牛区房产管理局 2014年12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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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告诉你,团结是多么伟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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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185614319qq空间和转帖谢谢!!!!!! 中国反腐任重而道远,四川省成都市是重灾区!!!!!! 希望10年内能看到真正的法制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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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公开违法!!!!!!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就变成土地整理!!!!!!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公纪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2011年10月25日晚上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我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违法偷偷拆毁。 现在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招标并开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没有查到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该项目国土相关文件。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显示该项目为土地整理。 中国采招网招标公告显示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内公建配套项目信息 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回复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内公建配套项目没有明确文件要求办理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71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其它项目必须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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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有权,我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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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行政强拆!!强拆就是违法行为!!所动迁地区大部分都是外地人,非锦北村民,我们的房照都是经过国家政府统一办理,完整的合法手续,你们只撤销我们房照,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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