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已婚被告人黄某拐骗亲外甥女婴儿维系“爱情”终被判刑一年多

[复制链接]

18

主题

-18

回帖

1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1
yanzhi170554170 发表于 2015-5-16 16: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妇女拐走亲戚家婴儿骗男友是自己为其所生,亲戚发现黄某和孩子一起失踪遂报警。5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年初,已婚的被告人黄某在南昌开小餐馆时,认识了在相邻餐馆做厨师的男子付某,并同居。付某要求两人要生孩子,不然分手。黄某本有婚姻,且已做绝育术,为了维系与男友的关系,谎称自己已离婚,且已下环,可以怀孕。
  付某发现黄某腹部变大,黄某借机谎称自己已经怀孕,提出如果生下孩子付某要送一只金手镯给她。付某同意。同年10月,黄某知道自己的外甥女快要生育,离开南昌回到抚州,一方面打电话给付某说自己生下一男婴,另一方面跟外甥女家说好,孩子生下以后由自己来帮他们带。12月18日,黄某外甥女生下一男孩。29日,黄某将孩子抱走,谎称带回自己老家去带,实则带到了南昌去找付某。付某在租住地打爆竹、散喜糖,第二天将黄某和孩子一起带回乡下老家。
  29日,孩子生父打电话联系不上黄某。30日,孩子生父到黄某老家发现黄某并未带孩子回来,遂报警。1月3日,公安机关在付某老家将孩子解救,并将黄某落网。
  经鉴定,被解救婴儿与报案生父母间存在的亲生血缘关系的相对机会大于99.9999%。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采取蒙骗的方法,拐骗刚出生婴儿,致其脱离家庭和监护人,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由于黄某对婴儿照顾得当,未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严重后果,取得受害人家庭谅解,且系初犯、偶犯,其自身也认识到错误,认罪、悔罪,故对其从轻处罚。
  
  荒唐的恋情,荒唐的谎言,为了维系所谓的“爱情”,已婚被告人黄某置法律于不顾,拐骗婴儿。深陷“爱情”的她已经触犯刑罚,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黄某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沦丧了应有的道德底线,伦理纲常。犯罪背后的社会现象值得反思,发人深省。期待黄某能够得到重新改造,回归社会。
  转载于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