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公安局民警徐建平,2010年11月17号,先是伙同,徐华,宋金富,詹勇,朱仙群,把位于武
义县三角店村好又多超市里的抢走90多万的货物,剩下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货架,和固定装修。 2011年1月10号, 再由徐建平非法到武义看守所,以超市货物被人抢空,不能再经营,为由骗取委 托书。 骗得委托书后,再伙同徐华,宋金富,朱仙群,王松有,夏相林,以串标的形式非法拍卖好又多超 市,最后约1000平方的超市,以23万元,卖给了徐华和宋金富。 武义公安局只说非法拍卖的事,不提他们到店抢走90多万货物的事。 事情发生在2011年1月10号,徐建平带着女儿来到武义看守所,骗过值班民警来到监房门口。他告 诉我说,他是壶山派出所的,说本来想提审我的,但是太麻烦了,所以就直接进来了。告诉我说现在 位于武义壶山街道三角店村的好又多超市没有人经营。我姐姐和家人本来是想经营下去的,但是他 和我姐姐和家里人说说债务太多不好经营,如果再接着经营债主会问姐姐和家里人要债。 并且他说和我的家人都商量好了,店不要开了,把店卖了。所以家里人委托他 来,让我写一份委托书给他把店卖了。并且告诉我说,来买店的名单都搞好了,并且只有 他一个人知道,日期也定好了。所有卖的钱会交给我的家里人。店卖了后会再来见我的。我就问他, 我的姐姐和家里人会不会来参加买店,不说和我的姐姐和家里人都说好了,不来参加。他说之前现在 已说过了,如果家里人接手开,债主会问他们要钱的,所以不要他们参加。听他所说后,我以为是真 的,所以就写了一份委托书给他。 徐建平走后,我突然感觉不对了,我的案子是经侦大队办的,怎么会是派出所的人来呢,所以 管教民警上班后,第一时间就向管教民警报告了此事,管教民警也觉得不好,所以就叫来了武义公安 局的纪委,并且也把事情的经过和他们纪委的人说了,但是后来就没的消息了。 在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来提审我时,我也和他说了这事情,他说我一定是被骗了,他们都不知 道这事情,再后来我写信给家里人,家里人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之前都不认识徐建平,也没有和他 见过面,只是在卖店的时候见到过一次。 后来经查明,徐建平是伙同当时我的竞争对手徐华,宋金富等人先将店里的货物搬空,徐建平 负责到看守所骗取拍卖委托书,再由徐建平操作一起内部串标的,把原本市场价值约200万的店,以23万卖给了徐华和宋金富。并且这个23万也没有交给我的家里人。 徐建平分明是来诈骗的,因为他的行为,我实际损失了近140万. 在2014年,我父亲多次到北京上访后,武义公安局才对徐建平搞了个内部处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受刑事责任,徐建平在经济上也没有补偿我。 这件事情发生后本人于2011年1月,就有联系武义公安局纪委,当时来了俩个人作完笔录后就 再也没有消息。同时我也写信给武义县检察院,举报公安局徐建平滥用职权,诈骗罪,但是一直没有 任何消息。 2012年开始,我父亲到北京多次上访,直到2013年7月,武义公安才开始调查此事,在2014 年初时,武义公安局内部才给于行政处分。 本人到全国多地,多次询问法律专业人士,所有法律专业人士都认为武义县公安局对徐建平给 予的内部行政处分只是想包庇事实,让徐建平逃过法律制裁。依照事实依据,徐建平已经触犯刑法, 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请问是不是涉及公安人员就不办案,还是领导有地方保护主义??求公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