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祈告苍天 - 

东钱湖公安分局, 派出所教导员朱丰国. 民警董明敏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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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祈告苍天 发表于 2015-5-17 19: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波 市公安局胆大妄为!!为拘留我孔丹琴竞敢无中生有,伪造北京市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強烈要求有关部门严肃追查事件责任人!!还我孔丹琴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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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一布衣 发表于 2015-5-17 20: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它一摸你一辈子就过去了……顶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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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祈告苍天 发表于 2015-5-17 21: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公安分局2013年9月10日作出甬湖公行罚
  决字 第107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对孔丹琴行政 拘留
  8日。孔丹琴不服向宁波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宁波市公安
  局2013年10月31日作出甬公复决字 第124号 行政复
  议决定书。决定书查明;“2012年12月27日、2013年6月7
  日,申请人孔丹琴到北京市中南海周边地区进行非 正常上访
  并被公安机关训诫过,到北京市朝阳区联合国开发署周边地区
  进行非正常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三里 屯派出所训

  诫一次。”“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被申请人 第6
  号训诫书,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第 20130607119
  号训诫书等。”
  经孔丹琴向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申
  请政府信息公开,上述两分局均明确答复;申请人申请的 政
  府信息,未制作,不存在。另所谓的“被申请人 第6号
  训诫书” 孔丹琴从未收悉,不知情,根本不存在。宁波 市公
  安局胆大妄为!!为拘留我孔丹琴竞敢无中生有,伪造北京市公
  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強烈要求有关部门严肃追查事件责任人!!
  还我孔丹琴清白!!!!
  此致;
  中央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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