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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环卫站赔偿我烧毁财物损失
2015年5月1日晚龙南小区27号楼4楼住户邻居发现春都东路环卫站休息室彩钢房着火后拨打119,我看见11:45分觉得家里很亮也拨打119,邻居们发现着火都赶忙扑火,11:57分彩钢房火势越来越大,彩钢房西边的火苗窜到我家的棚子将棚子引燃了,当天晚上下着小雨而且没有打雷的声音,119来后将大火扑灭,但是我家棚子的物品已烧毁 5月2日8时50分我看见环卫站负责人孟会峰在环卫站火灾现场就请她到我家看看烧毁的物品,她说等会,我看见环卫站烧毁的物品里有汽油桶等引燃物品就进行拍照,后来我女儿又下去请孟会峰来家里看看,她还说等会,9点30分我看见来了很多环卫工来清理火灾现场,制止不听的情况下就报警110,119.才迫使他们停下来,消防支队写了《封锁火灾现场公告》并告知环卫站让孟会峰签字后粘贴墙上。 5月13日晚22点左右27号住户听到环卫房地方有3人在搬动环卫站散落的物品进行并进行制止,但是他们态度蛮横并扬言:我就是偷东西你也管不着。邻居打了110,并告知我情况,我看到他们已将物品装车准备运走,我告诉他们墙上有《封闭火灾现场公告》,你们是知法犯法。 从5月1日火灾发生到现在十几天环卫站没有人对我们财产损失进行过问,反而无视国法深夜破坏火灾现场,我们80多岁的老人多次到奔波无果,无辜受害,心情身体都憔悴不堪,我是弱势老百姓,盼望政府给我一个公正的处理,赔偿我烧毁财务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