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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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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大事记 发表于 2015-5-17 12: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我们是安庆人民路地下商业街投资的受害群体。
  安庆富春东方公司一手遮天、霸权主义、坑害欺骗的无良作为,让我们损失严重:有的倾家荡产、有的家庭破裂、更甚有个别受害者想到以跳楼、喝农药的极端方式来维护权益、挽回损失!!每位投资者的钱都来之不易,都是血汗和心酸,有的更是几代人的积蓄全投在里面。不知富春东方公司何以胆大妄为、毫不顾及商户利益、毫不畏惧抹黑市政府大力支持的商业项目至此!!大家不免纷纷议论政府为什么不管管??其猖狂的底气是否来自背后另有能人撑腰??
  希望政府领导多多了解和关切我们因“富春东方公司”而蒙受损失的情况,及时制止富春东方公司对我们利益的侵害,并设法切断这些卑劣管理行径的源头,以绝后患,为我市人民路地下商业街的标杆旗帜,清出一片蓝天!!我们将送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锦旗,感激政府为民执政!!
  1、人民路地下商业街近百业主维权
  
  人民路地下商业街业主维权现场
  2、安庆房地产交易纠纷维权代表话题视频
  
  3、安庆《百姓问政》反馈:规划是否变更 责令提供手续

  
  富春东方规划是否变更 责令提供手续
  在第十四期安庆《百姓问政》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场现场播放的小片中,反映了市民陈胜利曾与安庆富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购买人民路地下商业街的一间门面,可是合同签订后不久,售房人员就告诉他,那套门面房不存在了。这让陈胜利很不能理解,节目播出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手术监督管理局立即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小片中反映,2013年6月份,市民陈胜利与安庆富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购买了人民路地下商业街的一间门面,可是让陈胜利没有想到是,合同签订后没多久,售房人员就告诉他,那套门面房不存在了。
  开发商就说我的房子变更为机械用房,我叫他提供资料给我看,他们就是没有。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陈胜利不能接受。他希望开发单位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提供变更规划的相关书面手续。
  既然签了合同,首先我要有一个知情权,我不能说我这个房子说没了就没了,不是开发商随便一句话就了事。
  3月10日上午,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手术监督管理局与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坐在了一起,对购房合同签订的情况,再次进行了详细了解,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手术监督管理局合同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处理这起购房纠纷的首要条件是,房屋的开发单位必须提供规划变更的相关手续。
  关键一点,也就是规划设计变更是在合同签订之前还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如果说是在合同签订之前,他商品房就是设备用房,那么开发商以商品房与陈先生签订了合同,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他就是隐瞒重要事实,他就是合同欺诈。
  就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安庆富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方面也表示配合,尽快提供规划变更的相关手续。
  涉及变更,如果陈先生需要调阅相关的材料,我们会提供相关材料。
  对于这样的协调结果,陈胜利也很满意。
  我赞同局领导的安排,开发商也提供一个正式的变更协议给我看,后期怎么协调我们协商解决。
  安庆广播电视台《天天直播》笔者陈冰、王中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