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珙县男子刘某腹胀住院,市二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怀孕3个月”。
珙县男子刘某因腹胀在宜宾市二医院住院检查,6天后治愈出院时,市二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怀孕3个月”,上有医学组长和主管医生两级签字确认。 事情发生后,市卫计委、市二医院高度重视,市二医院当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当事医生杨某作出如下处理:1、个人写出书面查查,全院通报批评,并向患者道歉; 2、停处方权与术权一个月,认真反省;3、违反医疗证明书写制度、符合一级安全预警,分别处罚二千元和一千元;4、以此为鉴,全院进行医学质量与安全排查。 本文为您提供了“男子腹痛入院 病情证明书写怀孕3个月的解释详情请点击 ,我们有全国各地的驻站执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医学纠纷律师咨询。比如有郑州律师等等,或拨热线电话4008-655-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