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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意外死亡事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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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吩 发表于 2015-5-20 11: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2月13日,在太原市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人在依法处置一起治安案件过程中,发生周秀云因袭警导致意外死亡事件。该事件被人有组织的策划、利用,通过散布虚假消息的方式 制造舆论,欺骗领导、蒙蔽群众,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该事件发生后,引起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的高度重视,将此案定为12.13事件。在公安机关未及时公布周秀云等人阻挠执法和袭警的事实真相,未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的规定,对民警采取措施是否适当出具调查报告的情况下,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和故意伤害罪对王文军等人进行逮捕。我们认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此事处理不当,若照此发展,国家将丧失对警察队伍的凝聚力,人民将丧失对政府的信任。为此,我们经认真研究了此案的具体情况后,提出了对12.13案件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
  这是一起民警在处理治安案件中发生的普通意外死亡事件。意外事件是指无法预料会发生而实际发生的社会事件,普通的就像因闯红灯出现交通事故一样。对这种事件,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周秀云的意外死亡,对她和她的家庭都是一种不幸。但她的家人应当知道:这是由于自己违法行为而造成的悲剧,以后一定要遵法守法,重新生活。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政治事件。政治事件是指有人为达到个人目的,策动社会公众参与的与国家政治有直接联系的事件。这起涉及全国的政治事件不该发生,是指如果每个参与人都客观、公正、依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样全国波动的事件就不会发生。这起警察正常执法中的意外事件被国内外一小部分人策划成一场沸沸扬扬的警民关系严重对立的政治事件后,真相被蒙蔽、公众被欺骗、政府被裹挟。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若不重视,一旦全国170万人的警察队伍人心涣散,社会秩序必将混乱。
  建议:
  人民检察院撤销对王文军故意伤害、滥用职权及郭铁伟滥用职权的立案决定,或作出不起诉决定。其理由是:
  1、周秀云的死亡非王文军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纯属意外事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或故意伤害罪;
  2、龙城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仅对王友志一人造成轻伤;
  3、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4、王文军等人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得当,是个专门性的问题。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交由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