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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法院人情审案 施工方数百万工程款追讨艰难(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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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aihaishi2006 发表于 2015-5-21 00: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施工方负责人李玉金万万没想到的是,2011年5月,由其承接的山东省邹城市凫山街道办事处田庄社区新农村改造的6栋安置楼给自己带了无尽的麻烦。直至目前,开发商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至今扔拖欠其数百万元工程款,以田振阁村书记为首的田庄村委会甚至在工程量还没统计完时就雇用社会人员强行夺走工地,而邹城市凫山街道办也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为其追回工程款,邹城市人民法院也无故违规拖延案件的审理直至今日。
  原本以为那能够借此工程有所收获的李玉金反而因此掉入一个巨大的黑洞之中。
  村委倒行逆施强占工地
  2011年7月,李玉金承包下山东省邹城市凫山街道办事处下属田庄村新田二期工程8号、9号、10号、14号、15号与16号共六栋楼房建设,而开发商为实质并无任何资金的皮包公司——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新田二期项目部。自此,李玉金的噩梦之旅由此打开。
  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龚亚春在与施工方李玉金的合同中这样约定:由施工方负责包工包料,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为了攫取巨大利益,以田振阁村书记为首的田庄村村委会对该项目楼横加干涉,不允许施工方采购材料,转而由田庄社区地材管理站强制供应,连地基开挖回填等机械都指定由田庄村安排。对于材料价格,项目部则一直以整理价格为由迟迟不给。直至两年后工程主体结构封顶的今天材料价格依然是谜。
  不仅如此,材料供应的不及时也让工地陷入长期缺工缺料的窘境。严重时干三天停五天,工期被严重拖延,给施工队造成误工窝工的重大经济损失。但对该损失,属开发商一方的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龚亚春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2012年8月,该项目楼房主体封顶后开发商龚亚春拒绝为其拨付工程款,造成施工方被迫无限期停工。施工方负责人李玉金为此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田庄村委会追讨工程款。开发商龚亚春表示,自己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开发商,就是给田庄村委会打工的。整个建设资金都是由田庄村委会拿,而不是开发商垫资。所以工程款他无法承担,只能找田庄村委会书记田振阁。并且龚多次要求施工方先恢复施工,之后他再去找村委会,让村委会给施工方欠款。而田振阁的反应与龚亚春如出一辙,先后用欺骗、躲避等多种方式拖欠该笔款项。
  法院受人为干扰延期审理
  在向多方追讨工程款无望的情况下,李玉金无奈之下于2012年12月将开发商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田庄居委会、该工程项目部——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三方起诉至邹城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足额支付其工程款。前两次开庭因被告律师没有江苏新兴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而无法开庭。
  2013年4月9日该案于邹城市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庭审中,被告江苏新兴及其他三方对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和证据均没有反驳,当庭法院也没给原告任何结果。一周后,邹城法院民三庭庭长齐勇主持调解,双方同意调解,李玉金也给邹城法院递交了工程评估申请书,并由邹城法院委托造价公司进行工程量、工程款的结算。但此事至此没有下文。
  2013年6月,在施工方李玉金并不知情且工程量未统计完、与江苏新兴的合同也没有解除的前提下,邹城市凫山街道办、田庄社区与江苏新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三方串通一气,召集10多位社会人员闯进李玉金的工地强夺设备,企图逼迫施工方交出工地。万般无奈之下,李玉金父母只能拿着农药维权,在与对方的争夺中李玉金母亲现场心脏病突发,大口吐血晕倒在地。李玉金为此找到法院反应情况,邹城市法院孟祥玉院长和民三庭齐勇、王立环两位庭长竟口径一致地表示“你工地被强占,你母亲死活跟我们法院无关”。
  工地被强占后,李玉金再一次请求邹城市法院尽快审理,给其一个结果,邹城市法院孟祥玉院长表示该案子邹城法院已不再受理,理由竟是2013年6月被告方江苏新兴公司在济宁市中院将原告施工方李玉金起诉了,所以这案子得等济宁中院审完再说。就这样,邹城法院在未给施工方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私自将该案件停掉。而事实上,施工方李玉金起诉江苏新兴等三方的案子早在2012年12月份就已立案审理。成为原告在先,成为被告在后。
  无奈之下,李玉金被迫去济宁中院反应情况,济宁中院表示对此案件根本不知情,并给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明确表示邹城和济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案子,诉讼主体和标的均不一样,不能合并审理,两个案子互不影响。让李玉金拿着这个案子去邹城法院要求继续审理。邹城市法院的民三庭长齐勇看到济宁中院出具的这份民事裁定书时,齐勇亲口表示行,这个案例他再给院里面领导汇报。但一直到了9月份,李玉金仍未拿到汇报完后的结果,其间李玉金无数次去邹城法院要结果,得到齐勇的答复是“停你案子是院领导安排的,我不能给你审理,我得给领导报告,我做不了主”。言外之意该案子已经收到人为干扰。
  更蹊跷的在于,原本表示两案件互相不干扰的济宁中院竟然在短短一个月后出现了前后完全不同的两次表态。10月18日,济宁中院立案处负责人致电李玉金,说在邹城法院起诉的案子已经交到济宁中院了,现在济宁中院要求原告李玉金去邹城法院把原来起诉的费用都退回,让其在邹城撤诉后再去济宁中院重新立案,重新立案的理由则是两案子需要合并审理。济宁中院还表示,如果不去邹城撤诉的话,济宁法院会在一个周内就直接给李玉金销案。
  李玉金表示,该案子很快就要到一年的有效期,若该案在邹城法院被销案,则意味着李玉金诉江苏新兴公司、项目部与田庄村委会的案件白白等了一年。据介绍,从法律程序上看,经济案件纠纷的时效是一年,如果到12月份这个案子还没有审理的话,显然很快就过一年规定的有效期,而在有效期内法院必须给一个结果。如果是诉讼方自动撤案,法院则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相关人士也告诉笔者,合并审理显然应该是法院与法院之间的移交,而移交的目的是为了继续审理,而不是当事人撤诉后再去立案。
西域古 该用户已被删除
西域古 发表于 2015-5-21 01: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要账的都是孙子 ,欠债的都是大爷。哎
小屁孩72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小屁孩721 发表于 2015-5-21 02: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见识了田振阁的权力真是大哦
lovecats369 该用户已被删除
lovecats369 发表于 2015-5-21 03: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黑暗啊~~~~~~~~~~!!田振阁的做法算是领教了哦!!
88shun8958 该用户已被删除
88shun8958 发表于 2015-5-21 04:3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记住这个教训吧,不要轻易相信当官说的话。
0753fyz 该用户已被删除
0753fyz 发表于 2015-5-21 05: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人常说冲动是魔鬼呢,以后做什么事一定要周详啊,人家有权,你又能怎么办??认了吧
taff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taffer 发表于 2015-5-21 06: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田振阁真是牛逼的!!
hanchengyi5 该用户已被删除
hanchengyi5 发表于 2015-5-21 06: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当官真是好啊
anyecn 该用户已被删除
anyecn 发表于 2015-5-21 07: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要凭自己的良心做事的,不能仗势欺人。
凋谢的向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凋谢的向日 发表于 2015-5-21 07:4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真的是有点乱,
  什么也不按规矩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