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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说得好,在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的今天,如果为了“维稳”、为了“保自己乌纱帽”、为了顺应各种谣言煽动起来的“假民意”,我们让太原王文军等基层警察沦为弱势群体,不仅仅是中国法治的悲哀,更是国家的耻辱,其危害将是巨大的。
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这是因为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经济发展和公平,公正,效率严重不平衡造成的,更可怕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党员干部严重变质,抛弃了信仰,抛弃了人民,发挥了很坏的作用,警察在维稳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再加上敌对势力的渲染,警察的形象在人民中是很差的,尽管人们出了事还是找警察,但却时时充满了对警察的不信任。正是这种不信任,对警察的哪怕是微小的瑕疵都会被无限放大,而警察为了维稳,时时刻刻都有可能被领导出卖,因此更加不作为,于是恶性循环直到今天!!看看农民工的警察打人了和王立军声竭力嘶的把执法记录仪都打开,到后面的抢手机,说明了什么??警察怕得要死!!!!!!!!!!!!不是怕被农民工打死,而是怕被领导出卖!!!!!!!!!!因为他们知道领导是非常不可靠的,出了事不落井下石就是好的,更别说啥的护犊了!!至于社会的精英啥的除了会为社会的阴暗面大声疾呼外恨不得把警察都杀光!!换句话说警察是很可怜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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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立法啊,袭警重判一年。警察的权益自己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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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你的观点,警察是人不是神,是人他就会出错,在混乱的局面下,谁都会有口不择言或者口误的情况,连央视的主播一样都会出现口误何况警察??但央视主播可以警察不可以!!一旦警察在执法中出现口误,那就会被无限放大。所以警察怕啊,是真的怕!!王文军叫一直把执法仪打开,他也是怕说不清楚。他更清楚一旦出了事,他的组织是会抛弃他的。结果是越怕越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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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饭勺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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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太原王文军等基层警察在面对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犯罪嫌疑人时沦为弱势群体,那不仅仅是中国法治的悲哀,更是国家的耻辱,其危害将是巨大的、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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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难道是你舅妈??
有理说理,没理也不要胡搅蛮缠,更不要骂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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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了 歇歇吧,楼主,看你再三的为杀人警察 狡辩,既然你的理由那么充足,就别紧张,应该相信法律会站在杀人犯的一边的,至少杀人犯是司法自己系统的吧,论关系应该比死者更有优势吧,紧张啥呢??
真那么本事你应该去做杀人犯的律师,去检察院喊冤,在这里对我们这些P 民“理论”是没有用的,你说的更没有用!!更何况现在法院没判,没定论,干嘛那么心虚?? 歇 歇吧,把你的言论和文章带回家对你的家人“理论理论、普法普法”过一个“守法年” ,要不就带点“年货”去看守所“探望”杀人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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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察王文军等民警,在出警处置打架斗殴治安案件过程中,面对袭警妨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周秀云等人正当防卫,何来故意伤害??难道聚众斗殴后袭警妨碍公务的犯罪嫌疑人警察不能现场采取强制措施??难道警察面对袭警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此案如果不能公正处理,会伤害了全国基层民警的心!!
太原检察院口口声声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为啥在该事件真相已经浮出水面后,不立案抓捕袭警妨碍公务的周秀云家属和参与袭警的河南农民??为什么不立案抓捕造谣惑众、制造舆论煽动不明真相群众的无良媒体法人和相关笔者???????????? 警察有错,警察在处置这起治安案件中有滥用职权之嫌疑,但警察绝对没有故意伤害素未平生农妇周秀云的主观故意。假如不是死者儿子与工地保安打群架,假如不是民警赶到后周秀云带头袭警妨碍公务,警察无论如何都会和她产生任何瓜葛,警察更没有理由去故意伤害她。 我认为,太原检察机关应该以滥用职权罪和防卫过当罪追究涉案警察的刑事责任比较妥当,以故意伤害罪名立案实在太牵强!!同时,检察机关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迅速对参与此次袭警和妨碍公务的周秀云家属和老乡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该刑事审判的刑事审判,绝不能因为死了人就逃避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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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起因确为一起普通的治安纠纷,当事保安因安全帽问题不让王奎林、李康等通行被推打,周秀云、王友志等与随后赶到现场与保安起争执,在保安做出妥协的情况下,周秀云挑衅导致争执再起。警察接警赶到现场后,让保安对打他的人进行指认,要求查验被指认的李康和王奎林身份证,李康不配合,说是其他两个人打人的,李康的说法也证实了确实有人动手推打保安了,被指认的李康、王奎林已经涉嫌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当场指认违法嫌疑人的,警察有权口头传唤嫌疑人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对没有理由拒不接受传唤的嫌疑人可以强制传唤,所以可以对不配合的李康戴手铐强制传唤。这个过程中警察言语比较强硬,但过程完全合法。李康被带上警车的过程中,王友志、周秀云等强行阻拦,撕扯警察,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暴力妨害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了,也就是强行阻拦撕扯者已经是犯罪嫌疑人了,警察对袭警者王友志的戴手铐强制传唤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周秀云此刻的撕扯抱腿扯烂裤子行为已经是很明显的暴力袭警行为,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九条 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所以,警察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徒手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强制制止。警察将周秀云控制在地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徒手制止的范围。法律并没有对徒手制止的强度和动作详细的规定,徒手制止过程中造成伤害要综合当时现场环境和警察的主观心态。如果警察是为了摆脱撕扯,制止违法犯罪嫌疑人继续袭击,那么警察主观并无伤害故意,伤害结果只是意外事件;如果警察是为了报复违法犯罪嫌疑人,故意要给其教训让其尝苦头,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造成伤害,那么就涉嫌故意伤害了。从视频情况来看,警察已经口头告知其松开,犯罪嫌疑人周秀云拒不听从,警察强制将其摁倒,符合执法程序,倾向于摆脱撕扯的可能性更大些,周秀云倒地后警察一直踩住头发的行为,也说明警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周秀云造成伤害,为了防止其起身再次撕用了不恰当的方式将其控制在地。至此,警察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虽有瑕疵,但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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