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宾县公安局,为维稳管控上访群众,在2012年12月3日,对宾西镇八名进京,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群众,定性为到国家信访局非法上访,到中央电视台非法集会,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在没有任何北京公安,出具几人在京,有违法行为的转办手续情况下,强加罪名打击报复上访群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例规定,人民群众有权到国家行政机关反映情况,可是目前宾县公安局,却把人民群众的权利,肆意践踏,公然对抗国家宪法,完全是打击报复行为,他们不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却为虎作伥,反对人民群众向上级单位反映问题,这还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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