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为市民政局等7个部门所属23个事业单位及西峰区、镇原县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8名,其中教师岗招聘7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为5月30日—31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地点及所需资料详见附表。 详细信息请查看: 更多信息请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