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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怎样判断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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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用的 发表于 2015-5-22 20: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村征地怎样判断是否合法??
  农村征地农民注意事项
  一、怎样判断是否合法??
  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而言,没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文,或虽然有批文,但报批材料中的《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未经你们土地承包人或房主签字就属于非法。不管是修公路铁路还是城中村改造,都可能是非法的,您千万不要再用不信任的语气质问我们律师----政府干的国家重点工程怎么可能违法!!事实上,大部分重点工程就是违法建设的。当然,这些工程可能会有一些手续,比如立项、规划等等。但最重要的征地用地手续却十有八九没有,而这才是与我们农民最相关的东西。
  二、、怎么才算合法呢??
  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必须得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征收批文才算合法;如果原来属于农业用地的,还必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文,这个转用批文一般也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如果要拆迁房屋,那还要具备更多批准手续,比如:发改委的立项批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批文。
  三、我怎么才能知道有没有这些批文呢??
  1、 首先是向他们要,谁要占地、拆迁,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2、看看自己是否签字确认过。
  3、看看是否公告过。
  如果你是土地的承包人,没有让你在征收土地报批前的土地现状调查文件上签字确认,那当地政府就不能上报材料,就根本不可能批准;当然也有未经土地使用人签字确认而批准征收的,那要么是假签字,要么是没有签字,但这种批文根本就是不合法的应予撤销的。
  4、最好的了解真相的办法当然是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查证,国土部门应该将是否批准了土地征收以及征收的有关内容给农民看,因为这是农民的基本的权利。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不让人们看,好像这是国家机密似的。这种做法剥夺了农民的知情权。事实上很多土地被非法占用,权利又难以维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不知道情况到底是怎样的,是否合法不清楚,感觉是违法,但又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地方存在违法。所以,无论农民去信访,还是打官司,都不能说到点子上,更不能切中要害。也正因为如此,违法者才肆无忌惮地蛮横地实施违法。想想看,如果我们将违法的情况调查的一清二楚,那维权就等于已经成功了一半。当然,只是一味埋怨现实没有用处,我们农权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的第一步就是深查真相,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手段将征收土地等案卷材料搞到手,当然仅仅看看批文是不行的,还要看所有的报批材料,以发现“问题所在”,然后对症下药。为此,我们下大力量进行律师的调查取证培训,还专门成立了调查取证中心,复杂的取证由专人负责。即使如此,取证往往也是艰难的,需要付出很多心血,可见维权的路是多么不易。
  四、那么,征收土地时,什么情况应该省政府批准什么情况应该国务院批准??
  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情况有4种: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此种情况,由国务院同时办理征收土地审批手续。
  征收以上4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五、假如一切手续都是合法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征地补偿费包括3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计算,原来土地管理法规定是最高30倍。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已经突破了30倍。“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需要注意:
  第一、属于基本农田的必须按照最高标准补偿;
  第二、如果属于非法占地,就应当通过协商按照高的标准补偿;
  山东省冠县几千亩基本农田被毁,关切近千农民!!其中有黑恶势力插手!!让违法毁地事件,黑恶事件大白于天下!!让主席和总理都看看!!让全国人民评理!!  实话实说,有图有真相!!触犯国家耕地红线者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