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徐春花,女,汉族,1973年生,住张家港市小河坝新村13幢101室
身份证号:320582197303220325 被控告人:张家港金泰拆迁公司,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 案由:非法暴力拆迁,抢劫损毁财物,压制国策补偿。 控告张家港金泰拆迁公司,通过无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先通过断电,断水,阻碍交通道路的方式,迫使我搬出房子,去年的3月25日,把我底楼以上的房子全部拆除,导致我的房屋毁坏,屋内的拆屋在五万余元,本人通过多次报警,至今未得到处理,在2013年的8月31日,金泰拆迁通过日夜把我看住,偷偷的把我房子非法强行拆除,里面的财物被抢一空,通过报警,人名警察都同流合污,不及时查案,至今没有答复,在新中国的今天,人民的合法财产已经得不到保护,本人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非法拆迁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折磨,以自己的鲜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中国的非法拆迁而呐喊!! | |
@amkay 我房子的位置已经被拆迁下面承包的工程队围墙围起来一年,拆迁公司却否认房子是他们拆的,门卫工作也否认不知道,本人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阻,我希望张家港公安部门会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本人要求恢复我的房子的原样,赔偿所有的财产损失,公安部门有义务保护我房子的现场,我会追究到底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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