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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事件根本就不是仇富也无关豪车,而是民众对法制公平的呼喊!!!!
现在的媒体以及某些人,拼命把这个事件向仇富和交通事故上面去扯!!!!!! 希望大家能明白,这个不是仇富,而是对法制不公的呼喊!!!!!! 为什么要限定车祸死亡的最高赔偿价格??????你限定一个最低才是合理的,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要限定最高??????目前我们那个地方,城镇户口最高50万,农村最高30万 一个50万就衡量了你的一生和一切!!!!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法律,那么那些有钱人可以肆意违规了!!因为大不了50万一个人,死10个人的生命也就一台车的价格!!!!!!!! 在美国,违规超速是按照二级谋杀罪来判刑的,这个也是合理的。 正常的交通事故是轻判的。 但是超速加严重违章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特别是本案中,行凶者,有飙车和超速210公里的前科,以及案发当时的非法改装,粗喉..)超速行车,对被害人不予施救,漠视生命,出了事情不是赶快抢救,而是打电话善后 数次违法前科+非法改装车辆+闹市超速行驶+残忍致人死亡+漠视人民生命====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外推波助澜的还有杭州的警方!! 在没有任何可靠证据的情况下,说车辆当时时速为70公里,但是这个居然是依靠行凶者和同伙的供述来的,难道警方就这么不严谨?????? 警方说,法律上没有关于飙车的定义,那个是民间的说法,但是这种包庇太低级了,马上就有网友拿出杭州市公安局关于严惩飙车的通告,这里面对飙车有非常明确的定义!!请问,交警说话,难道不需要负责任???? 还有警方说,被害人是受伤,送医院途中死亡的。但是行凶者一直不出来救助被害人这个是为什么呢????当场脑浆遍地难道还能活???? 因为从交通肇事的法律上看,撞伤送医死和当场撞死是两码事!!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不公 另外推波助澜的还有媒体,媒体集体的失声让人感觉到愤怒和被玩弄,而且现在解禁了后又拼命的向仇富和交通事故上去扯,让人感到更加的愤怒!! 不怕霉体不报道,就怕媒体乱报道!!!!!!这个不是交通肇事!!也不是仇富,不关豪车的事情!!!!!! 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私自改装!!非法飙车!!有超速210和飙车前科!!超速行驶!!放任对他人的生命威胁!!漠视被害人的生命!!这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 而不是媒体轻描淡写的交通肇事+仇富!!!!!! 再次提醒媒体,这个不是交通肇事,这个是危害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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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制社会祸不及家人。
所以,富家子弟可以继续继续的撞下去,直到撞到钳子更大的河蟹。 那么,同样,法律拿他无法重罚,但灭门的县令不是说着玩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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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屁民,我们的生命只是数字,我们的孩子喝着三聚氰胺,我们跨省发帖会被追捕,我们过马路会被撞起5米高。。。。。。.也许我们什么都做不了,那么至少让我们记住这些名字吧,也许我们能够活到把这些名字刻在纪念碑上的那一天。。。。。。。。
“彭水诗案”,重庆彭水县县委书记蓝庆华,受害人秦中飞; “稷山文案”,山西稷山县县委书记李润山,受害人杨秦玉、南回荣、薛志敬; “孟州书案”,河南孟州市统战部长赵小平、副市长刘晓春,受害人籍东平、闫进先等六位农民; “高唐网案”,山东高唐县县委书记孙兰雨,受害人董伟、王子峰、扈东臣; “灵宝帖案”,河南灵宝市公安局长宋中奎、市委书记吕均平,受害人王帅; “志丹短信案”,陕西志丹县县委书记祁玉江,受害人左某、曹某、高某、刘某,具体姓名待查; “进京抓笔者案”,辽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受害人朱文娜; 鄂尔多斯“吴保全案”,当事干部姓名待查,受害人吴保全。 高考顶替案:受害人罗彩霞,加害者王峥嵘、王佳俊 杭州车祸:受害人谭卓,加害者胡斌、陆红英、胡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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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个人,高兴时,或者不高兴时候,喜欢上街挥舞菜刀,那么,可能没事,可能不小心伤了行人,他要不是疯子去疯人院,要不是杀人犯。
假如有一个人,或者一群人,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喜欢闹市急速飙车,可能没事,可能撞死了行人,那么,他最多只是交通肇事,最高缓刑3年,赔偿50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