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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武义公安执法犯法,包庇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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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萍DB 发表于 2015-5-24 08: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原因如下:
  武义县公安局民警徐建平,2010年11月17号,先是伙同,徐华,宋金富,詹勇,朱仙群,把位于武义县三角店村好又多超市里的抢走90多万的货物,剩下一些不值钱的小东再经营,为由骗取委托书。骗得委托书后,再伙同徐华,宋金富,朱仙群,王松有,夏相林,以串标的形式非法拍卖好又多超市,最后约1000平方价值200万的超市,以23万元,卖给了徐华和宋金富。
  武义公安局为什么只说串标非法拍卖的事,不提他们到店抢走90多万货物的事,这分明就是避重就轻。
  在2011年,武义县检察院,武义县法院,都有发给武义公安局什么违法书。
  事情发生在2011年1月10号,徐建平带着女儿来到武义看守所,骗过值班民警来到监房门口。他告诉我说,他是壶山派出所的,说本来想提审我的,但是太麻烦了,所以就直接进来了。告诉我说现在位于武义壶山街道三角店村的好又多超市没有人经营。我姐姐和家人本来是想经营下去的,但是他和我姐姐和家里人说说债务太多不好经营,如果再接着经营债主会问姐姐和家里人要债并且他说和我的家人都商量好了,店不要开了,把店卖了。所以家里人委托他来,让我写一份委托书给他把店卖了。并且告诉我说,来买店的名单都搞好了,并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日期也定好了。所有卖的钱会交给我的家里人。店卖了后会再来见我的。我就问他,我的姐姐和家里人会不会来参加买店,不说和我的姐姐和家里人都说好了,不来参加。他说之前现在已说过了,如果家里人接手开,债主会问他们要钱的,所以不要他们参加。听他所说后,我以为是真的,所以就写了一份委托书给他。
  徐建平走后,我突然感觉不对了,我的案子是经侦大队办的,怎么会是派出所的人来呢,所以管教民警上班后,第一时间就向管教民警报告了此事,管教民警也觉得不好,所以就叫来了武义公安局的纪委,并且也把事情的经过和他们纪委的人说了,但是后来就没的消息了。在经侦大队的办案民警来提审我时,我也和他说了这事情,他说我一定是被骗了,他们都不知道这事情,再后来我写信给家里人,家里人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之前都不认识徐建平,也没有和他见过面,只是在卖店的时候见到过一次。
  后来经查明,徐建平是伙同当时我的竞争对手徐华,宋金富等人先将店里的货物搬空,徐建平负责到看守所骗取拍卖委托书,再由徐建平操作一起内部串标的,把原本市场价值约200万的店,以23万卖给了徐华和宋金富。并且这个23万也没有交给我的家里人。徐建平分明是来诈骗的,因为他的行为,我实际损失了近140万.
  在2014年,我父亲多次到北京上访后,武义公安局才对徐建平搞了个内部处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受刑事责任,徐建平在经济上也没有补偿我。
  本人郑国有已经在2011年就写材料到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一直没有消息。本人父亲也多次到武义检察院举报,都不受理。 在2013年本人出狱后,到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举报后金华市院把材料转到武义检察院,2014年4月底武义检察院才受理,并到武义公安局调取了所有材料,询问了证人。后来本人多次到检察院询问情况,一直告知在调查中。在2015年初在我又一次询问情况时,武义检察
  院反渎职局局长告诉我,其实他们在2014年11月就已经立案,就是太忙没有时间。我也询问了为什么以前我的举报没有受理,我父亲的举报也不受理,他们没有回答。从第一次举报到现在时间都过去4年了,敢问武义检察院真的有这么忙吗,是不是官官相护,地方保护主义。每次我去金华市检察院反应,就推脱叫我自己找武义检察院去。普通老百姓的事情就不管了,能拖延就拖延,到最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没了。现在武义公安局民警徐建平还在正常上班。
  我相信我们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还是有正义的国家。但是武义检察院这样忽悠我们老百姓,何来公信,何来正义。
  要求一: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徐华,宋金福,詹勇,朱仙群等人盗窃一案;徐华,宋金福,朱仙群,王松有,夏相林等人串标一案
  。
  要求二:立案查处,徐建平诈骗,滥用职权案。
  以上事实有证人:朱向阳,袁秋安,张文生,孙宏伟
  恳请上级领导明查,将徐建平,徐华,宋金富,詹勇,朱仙群,王松有,夏相林,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举报人:郑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