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

[复制链接]

7

主题

-7

回帖

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1
中国美术协会ABC 发表于 2015-5-25 12: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
  我叫何东芳,女,1972年11月10日生,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我是庄国新故意伤害案受害人,自2010年起,对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有关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问题做过多次反映。直到在2012年2月份,我在防城区法院反映问题时,无意间录制到了庄国新的情妇颜小燕向防城区法院院长韦鹏、副院长徐兴辉行贿60万元、50万元的证据。我才得知为什么林元喜、阮传华等法官胆敢无视法律、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的原因。
  我将该证据交到了港口区检察院反贪局长韦万武手中。但是两年多了,案件没有进展。我电话询问韦万武,韦万武一直推托。我的委托律师曾在2014年3月21日到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找到反贪局局长韦万武,韦万武称案件已经移送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律师要求复制何东芳女士向韦万武提供的颜小燕向防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韦鹏、副院长除兴辉行贿110万元的录音证据,韦万武说证据保存在办公室电脑里,没有向防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该证据,
  2015年3月,我委托的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孙海涛律师再一次到港口区检察院,王小青检察长接待了律师,律师提供了相关证据,并要求复制我在2012年提交给韦万武的证据,但时至今日,港口区检察院仍然没有向律师提供我所提交的该录音证据。
  我认为韦万武作为检察官,隐匿案件重要证据,放纵甚至保护违法犯罪行为,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其行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犯罪。
  我多次到防城港市检察院、港口区检察院反映上述问题,但是,港口区检察院至今未予以答复,为此,我向媒体披露此案,望媒体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