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元衢律师事务所及胡永晖律师 给司法部的公开信
依法行政 简政放权 一 ---撤销律师执业证书中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 一 已返还了暂保管的律师执业证书 2011年7月起,衢州市律师协会依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延长考核期内暂保管”胡永晖的律师执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在2015年5月1日起修正施行的上款行政诉讼法条的保障下,在各级领导及群众的关心下,历经4年,2015年05月23日,经过行政诉讼,胡永晖律师执业证书返还了。 二 不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因律师协会的会费缴纳纠纷,返还胡永晖律师执业证书中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除2011年外,2010年至2015年衢州市司法局都不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而司法部监制的该律师执业证书最后一页的“注意事项”第一条中规定:“本证……并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所以,胡永晖律师执业证书衢州市司法局不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就造成了胡永晖律师的执业麻烦。 三 撤销证书中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没有规定行政许可的律师执业证书中有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没有规定并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非法人不需年检、法人年检不在行政许可证书加盖年检专用章的规定。 所以,司法部应当公告颁发新版律师执业证书:撤销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撤销“注意事项”第一条中“并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的规定。 浙江元衢律师事务所及胡永晖律师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国家信访局网我非常用力di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