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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癞子吴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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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筱T 发表于 2015-5-27 14: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姓名:吴义堂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5220119711001013X工作单位:厦门思明区宅乐餐饮店, 户籍住址:福建省宁德市焦城区蕉城北路署前路14号行署大院2单元302室 现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花园129栋101室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吴义堂与任玉芳夫妻偿还欠款RMB22500 展开被告姓名:吴义堂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5220119711001013X工作单位:厦门思明区宅乐餐饮店, 户籍住址:福建省宁德市焦城区蕉城北路署前路14号行署大院2单元302室 现住址: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花园129栋101室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吴义堂与任玉芳夫妻偿还欠款RMB22500元及从借款之日至今所产生的利息。
  2、判决被告吴义堂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聘请律师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2年4月3日,债务人吴义堂以投资快餐店为由从原告郑建德处借走现金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并当场向原告郑建德写下借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2012年12月30日后,被告吴义堂一直躲避债务,拒绝与债权人联系,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郑建德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吴义堂偿还原告郑建德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至今也没有找到被告,做人咋就一点诚信都没有啊!!希望有讨债公司帮忙,通过法院诉讼被告不到场不能开庭。哭啊!! 咱小老百姓伤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