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u_101914044 - 

北碚月亮田九院医学事故输液输死一个6个月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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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狼333666 发表于 2015-5-28 11: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打人,就一定要把打人的那一个警察揪出来,看看他有何德和能要打人,还不是他这个人渣穿着国家给他的一套警服在耀武扬威??找出打人的那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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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1: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存在慨率说,因为人体太复杂。
  某些人认为:只要进了医院就只能生不能死,只要是患者死在医院就一定是医生背弃诺言、治疗失误,就一定是医生的责任。
  其实,目前和很久的未来,医疗都不可能战胜死亡。
  互联网上某些不问青红皂白的指责医务人员的言论只会加剧医患对立,某个意义上来说,医患关系如此紧张,这些人功不可没。
  长此以往,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依妮似侬 该用户已被删除
依妮似侬 发表于 2015-5-28 12: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德已被狗吃了
才从火星来的 该用户已被删除
才从火星来的 发表于 2015-5-28 13: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是撒子情况都没搞清楚就一味指责医院和医生.我想起了以前听过的一句话,你生病进医院做术,你的亲人朋友不一定都想你好起来,但是医生一定是最希望你好起来的那一个.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
  要网友支持你,最好还是拿出点真凭实据,毕竟大部分网友也过了愤青阶段了。。.
o秋天楓 该用户已被删除
o秋天楓 发表于 2015-5-28 14: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九院儿科确实有点那个啥子..我幺儿出生1天的时候,有点吐咖啡色的东西,年轻人嘛,不懂,当时就遭黑到了,马上喊产科医生来看,产科医生一看,这个要找儿科医生来会诊,大晚上的,儿科医生从月亮田那边开了个救护车来,马上就说,不得行,这个要马上转到月亮田儿科那边。我一急,那就转院嘛。一来就喊先交3000,住院,新生儿病区隔离治疗。我离开幺儿后马上上网查询,1、咽下综合症,2、消化道出血。第二天各种检查,B超、胸片、查血,然后告诉我是消化道出血。我问是不是咽下综合症,他们说不考虑,就这样2天半,遭了4000块钱,后来我被我妈吵安逸了,新生儿吐这些东西很正常,4000块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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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5: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计委、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学机构秩序的通告》2012-05-02 18:06:21
  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学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在医学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学机构的;
  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在医学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倒卖医学机构挂号凭证的;
  其他扰乱医学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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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5: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医院赔”、“人死闹医院”是一种病态和畸形的思维。
  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但能否救活则是科学问题。医疗是一个充满未知数的世界,具有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虽然人类已经能够遨游太空,但对于生命的认识还处于童年阶段。人类已知并命名的疾病有数万种,能够根治的只有区区几种,对于大多数疾病只能缓解症状。苛求医生包治百病,是不符合医疗规律的。人体千差万别,病情千变万化,在疾病面前,哪怕再高明的医生,也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患者出现医学意外,原因非常复杂。有的是因为医疗技手术的局限性,有的是因为病情的特殊性,有的是因为医生的水平不够高,有的是因为医生的责任心不到位。总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责任是非,不能简单地做“有罪推定”。根据《侵权责任法》,假如医院存在医学过错,并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医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不管孰对孰错,人一死就让医院赔,极有可能加剧医患对立,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医疗是一门探索性科学,而探索则意味着两种结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当“农夫和蛇”的故事屡屡上演后,医生就会趋利避害,采取防御性医学措施,最大限度保护自我。一种是采取消极的防御性医学,即面对病情复杂的病人,能做的术也不做,该冒的风险也不冒,尽量采取保守治疗方案,而不是最优治疗方案。另一种是采取积极的防御性医学,即面对病情简单的病人,即便能够做出明确诊断,也要开出一大堆检查单、化验单,用最先进的仪器来验证,以防因漏诊而被起诉。因为在医疗上不必要的,在法律上却是必要的。如此一来,最大的受害者还是患者。
  在一个法治社会,患者依法维权,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人一死就闹医院,有理没理都索赔,这就不太正常了。从表面看,让医院赔钱是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但从深层看,这不符合法治精神,属于典型的“摆平手术”,既挫伤了医生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减少医患冲突。事实上,“摆平手术”并非医患和谐的润滑剂,而是一剂麻醉剂,只能暂时缓解疼痛,不能根除病症。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既要维护患方的利益,也要维护医方的利益,而不应牺牲公平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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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5:4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各类医学纠纷当中,最常见也最难处置的情况是患者的突发性死亡,医生的技手术性话语系统与死者家属的情感性思维系统无法对接,矛盾纠纷不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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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7: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眼下,医患矛盾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许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医生,却很少倾听医生的呼声。事实上,医生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表面风光,内心彷徨”,是他们的真实写照。
  虽然医生选择了沉默,但丑化甚至“妖魔化”医生的现象却愈演愈烈,极大地伤害了医务工作者的自尊和感情,使本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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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海天使 发表于 2015-5-28 17: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不是神学。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当医生没有医患关系的压力时,他敢尝试,把50%的可能变成无限接近100%的现实;可是现在,只要没有100%的把握,他一定不敢试。而最终倒霉的是我们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