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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冤假错案为什么难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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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籄值万 发表于 2015-5-27 20: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你打开城市论坛社区法治论坛,看到都是喊冤叫屈的帖子,在这里看到的案件是一个比一个冤,法官一个比一个枉法。如此众多的含冤者在此发帖,希翼得到包青天再世帮助平反昭雪,而残酷的现实是收效甚微,没有多少人关注,更谈不上谁来帮你纠正,只不过是这些冤民在此发发心中的怨气出出气,如阿Q般癔淫一番而已,别无他用。因为光从表面看,如此多的冤案已成为我们国家目前司法的常态,故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的长官们无人会关注;同是在互联网上发帖的冤民也没有谁来关注你的冤情,因为,他自己的冤都无人关注,他还有什么心情去回帖帮你顶贴??这真是:打开网页全是冤,专横司法黑了天;任凭冤民冤万重,无奈包公千古眠。
  大量的让稍具半点法律知识的人一眼都可以看出是冤假错案的案件,为什么在冤民年复一年一次又一次的鸣冤叫屈的情形之下仍然不能纠正??究其原因,是目前法律制度、司法体制的缺失所致。
  其一,现在纠正冤假错案的重点是社会影响很大的刑事案件,君不见如此明显的错案不知费了多大的周折,花费了多少时间,引起了多少高官、舆论的关注才能纠正,而普通的民事案件就不能享此待遇,因为民事案件损害的是个人利益,民事案件的数量也远远高于刑事案件,因此,这些大量的民事冤假错案无人重视,为此,一些枉法的法官敢于趁机大胆制造冤假错案。
  其二,没有严格的冤假错案追责法律,制造冤假错案的法律成本太低。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上可以由自己的需要而决定,正如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的一法官所言“你说是新证据就是新证据??你说叫去调证据我就去调??我说调就调,我说是新证据就是新证据。”对此,贵州省高级法院的孙潮院长更是坦承“现在的冤假错案是制度设计上出现了问题,比如证据的采集、认定,证人证言的采信等”。即法官本身就知道法律的漏洞,他们就见缝插针钻法律的空子,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其三,老子打儿子的纠错制度,必然引发护短的司法不公,增加冤假错案的纠正难度。当你不服法院的判决,不管是上诉或者是申诉,你面对的不仅仅是对手,更重要的是法院这个强大的司法公权力,你挑战了法院的权威,法院就同你的对手结成同盟军,而手握裁判权的恰恰是你不服法院的老子——上级法院,可想而知,以你如此的弱势怎能抗击如此强大的司法航空母舰??真乃蚍蜉撼树,结果是可想而知。对此我是深有感触:本人在贵州省有一起民事案件,对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假冒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制造了一份伪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我承担160余万元的债务。安顺中院黄克鸿法官在二审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弄虚作假没开庭审理,直接采信伪证判决我承担127万元的债务,我不服安顺中院的判决,向贵州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后经安顺中院再审、贵州省高院提审,都维持了安顺中院的判决 ,离奇的是这份伪证,安顺中院二审认定是普定县补郎乡人民政府综治办出具的;再审时认定是田应敏的证言;贵州省高级法院提审判决认定是贵州省普定县补郎乡人民政府出具的。但是,对方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的代理词一再承认仅仅是补郎乡政府认可,综治办签字盖章认可,言下之意这不是政府出具的,并且,我也向法院提交了多份由当事人亲笔出具的关于这是伪证的证据,但法官却视而不见根本不予采信。就是这么明显的冤案,历时5年之久,历尽一审、二审、高院裁定再审、再审、高院二次裁定再审、高院二次再审、省检察院抗诉,如今我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间,我曾给贵州省法院的前任院长孙璞华、副院长邹伟以及现任院长孙潮反映情况,特别是今年两会期间,我在互联网上看到现任院长孙潮接受南方都市报笔者采访关于冤假错案的报道,感到贵州省的司法公正必然会有一个转折点,因此,满怀希望将我的冤假错案的许多材料邮寄给他,并在信中对他在两会采访所言他调任贵州省高级法院院长后在审理案件时没有人给他打招呼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没有人向院长打招呼并不表明贵州省法院审理的案件就公正了。指出贵州省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冤假错案,作为一院之长应该对本院的案件负责,不能仅仅在审理中无人打招呼就完事,而要按照法律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规定,对本院的案件行使审判监督权。遗憾的是,这些院长大人们视草民的诉求如屁,至今没有回音。要知道,我的案件是一个只要不是猪脑袋或者稍有良心的人都能看到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冤案。显而易见,如此清楚的冤案都不能纠正,那些有争议的案件你奈他何??真可谓:身披法袍乱敲槌,枉法裁判冤成堆;魔鬼布满维权路,司法专横堪可悲!!
  是否冤案且先看看法院采信的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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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京浩 发表于 2015-5-27 21: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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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京浩 发表于 2015-5-27 22: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判决书是地地道道的的一道伪命题,是对是错谁来关注??法官可以随便编造一个事实,随便套用一点法律,不管是否适用,一切OK.即使你不服,随你去告,如安顺中院法官所言“我们三级法院都是这样判决的,随你去告”。的确,我将这连白痴都知道是冤假错案的案件给贵州省高级法院的孙潮院长反映,不知他老人家在忙乎啥,至今没有音讯。他在极力保护他的徒子徒孙,让冤民难以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