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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致离婚,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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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的啦 发表于 2015-5-27 22: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离婚律师吴永洪近日代理了一起离婚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林女士与丈夫陈某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彼此,并与交往三个月后,于石家庄某区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婚后第二年生育了一子。
  在儿子是生下后,陈某很努力赚钱,林女士则勤俭持家。小日子虽然过得平淡,但也洋溢着甜蜜幸福。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家庭经济开支也逐渐增加,陈某背上的负担也越来越重。为了给予家庭最好的生活条件,陈某便选择前往北京打工,自己先去奋斗,等生活稳定了,再将林女士与孩子接往北京生活。石家庄离婚律师吴永洪
  就这样子,两人在一起的机会跟时间便越来越少,陈某最终也没有抵过现实的诱惑,在北京期间,便与认识的一女子徐女士发展成为“临时情侣”,进而同居生活,然后在一方面隐瞒着林女士。就这样子,林女士被瞒在鼓里近两年的时间,在东窗事发后,心灰意冷,对这段婚姻彻底失望、破碎的林女士便委托了吴律师为自己的代理律师,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索要离婚赔偿。
  在吴律师代理此案后,便对相关案情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其指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