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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市规划局为什么拒绝笔者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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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醒醒 发表于 2015-5-28 12: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省安阳市规划局为什么拒绝笔者参加听证会
  
  我们是河南省安阳县第六高级中学家属院住户,现就我家属院南面拟建建筑安阳市安水苑商住小区规划批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2013年2月,安阳市安水苑商住小区开发商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昼夜施工。
  2013年4月,河南省安阳市政府郭市长接访后,责令各部门协调解决,要求开发商在规划不批前不得施工。
  2013年6月,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规划分局出示安水苑商住小区第一次日照分析报告认为家属院一层符合日照标准。
  后经咨询设计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城乡建筑设计院得知4米高以上围墙、门楼分析日照时需考虑,且第一次日照分析采用的数据并未实际测量。
  住户遂提出异议。
  2013年7月经河南省安阳市市政府张书记接访后协调。2013年9月4日,安阳市文峰区规划分局带领有关人员到家属院实际丈量数据,并要求住户对数据签字认可,作第二次日照分析。
  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规划分局一直要求住户出具房产证。2013年9月,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规划分局出示第二次日照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家属院一层不满足日照标准,遂以第二层算日照。期间,河南省文峰区规划分局明确告知住户安水苑商住小区两栋拟建建筑不会单独批一栋。
  于住户对第二次日照分析报告提出异议。2013年10月9日,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和河南省安阳市安水苑商住小区设计单位、开发商一同赴京咨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日照分析有关问题。
  2013年10月16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编制组答复: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5.0.2-1中规定日照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所以无论建筑形式如何,均应从首层住宅窗台开始计算。
  2.在日照计算中,被遮挡住宅建筑的自身附属物如阳台、围墙、门楼以及装饰构件等,不参与日照计算。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规划分局随后出示了第三份日照分析,不再考虑门楼,认为一层符合日照标准。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准备先批南面第一栋拟建建筑,第二栋拟建建筑随后看情况是否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住户向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就《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编制组答复提出意见及建议。对答复1无异议,要求就答复2出具依据。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不能出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编制组就同一问题不再答复。
  2013年11月20日住户联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咨询4个日照分析相关问题。
  2013年11月21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编制组答复: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关于2013年11月20日提出的4个问题解释如下:
  1、拟建建筑做日照分析时,应考虑被遮挡建筑原有日照状况,并应对日照现状作出判断,以合理确定计算范围,如确定需要计算的其它遮挡建筑。
  2、现状第二排住宅原有日照时间不满足日照标准的,拟建建筑不应使其现有日照时间进一步降低。
  3、拟建建筑做日照分析时,应考虑与其它遮挡建筑的叠加影响。
  4、门楼是独立构筑物,在做日照分析时不参与计算,以清晰界定相邻关系。
  即日照分析时左右两户门楼作为相邻关系建筑至少应参与日照计算。
  该答复前三条具有指导意义。相关人士明确答复门楼不参与日照分析没有法律或规范依据,只是思路。认为门楼作为相邻关系的建筑,作日照分析时需考虑,遂作出第4条答复。
  综上,我们认为,三次日照分析相互矛盾,河南省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尔反尔,就答复意见断章取义。河南省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应从实际出发,全盘考虑,总体规划,规划批准要合法合情合理,日照分析充分考虑现状,合理确定计算范围,确定需要一并计算的其他遮挡建筑物,考虑叠加影响实际保证住户大寒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
  要求河南省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批准前召开听证会,让全民参与讨论。
  2013年11月27日
  
  2013.11.27住户去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找王军局长,王军局长答复再考虑一下以后,给你们回复,结果我们住户没有等到回复,2013.12.3却看到了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一号楼的规划批后公告。
  2013.12.5上午规划局贴出公告,将于2013年12月12日下午在中华路办事处召开听证会。
  2013.12.12下午14:30我们住户来到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中华路办事处听证会现场,14:40电视台的笔者,报社的笔者也来到听证会现场,随后社区领导、群众代表、开发商、河南省安阳市城乡建筑设计院所谓的“相关人士”也陆续来到听证会现场。
  15:00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领导来到现场,看到有资讯媒体笔者,就要笔者离开,笔者不走,僵持了一个小时以后,最后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领导宣布,因为有笔者在场,听证会今天不开了,解散了到场参加听证会会的有关各方面的代表。
  我们不禁要问,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要召开什么样的听证会??听证会的内容难道不能向社会公开吗??难道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召开听证会有不合法、不合规、不合情、不合理的内容吗??为什么资讯笔者在场听证会就不能继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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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醉汉醒醒 发表于 2015-5-28 12: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听证会”为什么怕见阳光呢??值得深思啊
hnsayx 该用户已被删除
hnsayx 发表于 2015-5-28 13: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证会应该公平公正公开,应该阳光操作,不让笔者参加,一定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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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醉汉醒醒 发表于 2015-5-28 15: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11.27住户去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找王军局长,王军局长答复再考虑一下以后,给你们回复,结果我们住户没有等到回复,2013.12.3却看到了河南省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对一号楼的规划批后公告,批准号:安规文建字0008号。
无晨K 该用户已被删除
无晨K 发表于 2015-5-28 16: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醉汉醒醒 你好我们小区和你们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在我们南面盖了一个60米的高楼,我们的楼才是5层楼15米左右,感觉对我们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你们请的律师是哪位????可以说一下电话吗????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方面的律师。最后结果怎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