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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诸城市人民法院院长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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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锅炉的混子 发表于 2015-5-29 17: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院长大人:
  2012年因为诸城市经信局王守勇先生欠我当事人3万块钱,我在贵院起诉,并在相州法庭开庭。本想等案子结束后,再把整个诉讼过程说给您听。现在看来,虽然已是第3个年头,离结案还是遥遥无期,现在告诉您整个案件过程,更能够有利于您了解您治下的基层法庭的工作实情。
  2012年12月7日,我带着资料到诸城法院立案,被告知微机故障,只能下星期再来。
  2012年12月11日,我又来到立案庭,被告知,立案前要先进行案前调解。进入案前调解阶段。在家等了20几天,接到电话,原告不接电话。来法院立案。
  2013年1月8日,再次来到立案庭,办案人员看完材料后说:“去相州吧,从潍坊过来也方便。”在次,我感谢立案庭工作人员周到的安排。
  2013年1月30日,我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到相州法庭开庭,到法庭等了一个小时后,被告知,被告传票没有送到,须交500元传票送达费,3月12号再来开庭。我不明白被告传票送不到为什么不提前通知原告,现在通讯发达,一个电话就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当事人来回折痛200多公里才告知??法院收取的500元传票送达费是根据什么收取的??是否应该开个收据之类的东西??
  2013年1月30日,再次来到法庭,相州法庭法官邓涛要求我和被告调解,被告愿意还钱,双方写个协议,6月份还清借款。因为我不接受调解。邓涛法官便把案子从简易程序转为一般程序,要我到诸城法院缴费,到2013年3月29日再开庭。我问为什么今天不开庭??回答是被告代理人没带授权委托。我打电话问被告。被告说:“我不写委托,我能叫律师去开庭??”,我不知道是被告撒谎还是我们的法官撒谎??被告代理人潍坊诚公律师事务所的邰同辉律师,从业20多年,难道不知道开庭要带委托吗??话说回来,被告代理人没有委托,你法官做的调解有何意义??退一万步讲,你法院发了传票,到期不能开庭,你不该给原告一个通知吗??
  2013年3月29日, 开庭了,原告提交了借条,被告代理人承认借条为被告所写。
  2013年7月26日 法庭作出裁定,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不明白,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原、被告之间借款事实存在,凭啥原告就不能跟被告要钱。一个法院都不支持的借款,我还怎么要??难道在诸城就可以欠债不还吗??
  不管怎样我尊重法庭的判决,按照法律程序,于8月1日向一审法庭递交了上诉状,并追加了2条证据,一是邓涛法官调解时被告承认借款的录音,二是被告代理人所言不还款的原因是我到被告单位去要钱。按要求提供了所有材料,当时多次询问法庭人员:“材料是否齐全??”答曰:“齐全了”
  2013年8月1法庭电话通知,要把录音整理成书面材料送过去,没办法赶紧又去了一趟诸城。我不知道这种材料能否通过快递传送,业务人员难道不能把需要的材料一次都告诉当事人吗??
  递交上诉状后,噩梦就开始了。我不停的在潍坊中院查询案子进展情况,可是就是查不到这个案子,打电话到相州法庭,一会说找不到被告,一会说我代理关系不成立。我就不明白了,我就上交一个上诉状,与以上两条有关系吗??话说回来,你做出不能让人信服的裁定后,难道找不到被告,原告就不能上诉了??最后没有办法我只能到中院信访反应问题,直到2014年3月中旬,上诉状总算送到了中院,邓涛法官并因此事电话跟我道歉。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中院作出了二审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诸城继续审理。案卷于2014年8月18日发回诸城法院。我想问院长大人:“一审法庭凭什么扣押上诉状8个月之久不预上交??”就为一个上诉状的递交,也需要经过信访才能解决吗??国家有民事诉讼法,难道在咱这里不管用吗??
  2014年8月份发回诸城的案卷,直到12月12日才继续开庭处理。
  2014年12月12日上午9时相州法庭继续开庭,因为案子拖延2年之久,我十几次往返于诸城-潍坊,加上已高于诉讼费用的传票送达费,我要求2000元的误工交通费和650元的传票送达费有被告承担。邓涛法官宣布,对于追加部分3日内到诸城法院缴纳诉讼费,否则不预受理,这个我没意见,这已经是立案以来的第6次交费了,我已经习惯了。随后被告代理律师对于新追加部分要求法庭给预答辩准备期,法官允许,宣布到2014年12月29日再开庭。整个开庭时间不到3分钟就结束了,我从早上5点就开始准备,天冷地寒,我还没回过神来庭审就已经结束了。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律师对于误工费和传票送达费用的辩护需要准备15天吗??对于律师、法官来说,开庭是他们的工作,对于我就不同了,每次开庭都是我的付出,我来一次诸城真的不容易啊!!
  对于这个2句话就说明白的案子,我已经花了2年的时间,花费了4000多元的费用,4000多元是我一年的节余。别人欠钱不还,我本想法院替我主持公道,到头来却是花钱受了气。
  本案被告曾经威胁我,他法院有人,要是我敢起诉,让我1分钱也得不到,只要我老实、听话,会可怜可怜我,给我一点。我本不信这个邪,别人花了我的钱,我凭啥让别人可怜??可2年的事实证明,现实远比他说的严重,我不但没得到钱,反而已经搭上4000多元了。我已经知道这个厉害,对于这个案子我已经不抱希望了,我告诉您这些,是希望以后能有更少的人免遭我的厄运。能够更好的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能够节药一点纳税人的血汗钱,让屁民看到法律的威严。我想这些事,肯定是您不知道的,所以用这种方式传达给您。

  张洪森
  2014年12月16日
大豌豆仔 该用户已被删除
大豌豆仔 发表于 2015-5-29 17: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帮你顶下